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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领域问题专项整治

  • 时间:2024-07-30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我明知道儿子在外就业,但我还是把他作为山洪灾害防治基层责任人上报给了镇政府,违规领取了补贴,我对不起组织的栽培和群众的信任……”近日,五通桥区西坝镇前锋村村干部刘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懊悔地说道。

  近年来,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每年“点题”选取一项“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五通桥区纪委监委聚焦水利发展资金管理使用这一领域,以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工程等为切入点深化治理,着力纠治“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贪污侵占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通桥区纪检监察干部到西坝镇建新村山洪灾害点位进行督查。(王程 摄)

  为确保整治工作下深水、出实效,区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协作机制,由第二协作片区牵头,统筹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力量,重点关注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选聘管理、履职情况、补贴发放等环节,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灾点的日常巡查记录、预警监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进一步掌握基层责任人是否正确履职。同时,运用“大数据”监督,摸排比对责任人近两年的社保缴纳信息,逐一排查村干部亲属关系,对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现象进行深挖细查。

  刘某某利用负责选聘责任人这一便利,以其子名义领取补助0.36万的问题,就是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最终,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在对全区25个地灾点进行全面督查后,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选聘有漏项、履职不到位、考核走过场等问题被一一暴露,仅石麟镇就有11名村干部家属担任基层责任人。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关系着防治应变能力和群众生命安全,容不得一丝马虎。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把关选聘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抽查,逗硬考核工作。”五通桥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全区各镇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后,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整改会,现场通报反馈问题,督促区水务局限期整改。

  查问题不是目的,督促改才是关键。为此,五通桥区纪委监委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以谈话提醒、督办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手段,推动边查边改、边治边建,确保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截至目前,全区发现山洪灾害防治领域问题34个,督促更换责任人19名,立案4件4人,已处分2人、组织处理5人。

  “民生大事,安全为重。我们将持续紧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要事,动真碰硬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铁的纪律护航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通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李苑玉 王程)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7/24/3179da836dfd4fe9a6b6214bee65e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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