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全县新能源项目建设,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全县计划建设的18个清洁能源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成立全程监督工作专班,项目启动之初即督促职能部门倒排工期,靶向开展“嵌入式”精准监督,更好服务保障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推进清洁能源项目专项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机制,坚持跟进、跟紧、跟踪原则,在做深做实专项监督上下功夫,要求按照项目建设整体进度、推进阶段全程跟进,对是否按时间循序推进进行随时监督,对监督中反馈的问题整改和针对上级、县级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做到密切跟踪。
“明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方式有哪些……”,在监督方法上,该县纪委监委做好定期安排、定期反馈、定期报告工作,确定好专项监督工作组后,及时组织专题培训,每月月初制定月监督清单,每月25日汇总发现问题清单,通过“月监督问题清单”向分管负责同志集中反馈报告。同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形成专项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查表面问题、查背后的腐败、查主体责任落实,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聚焦推进进度、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深入查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疑难问题,确保问题找真、症结找准,纵深开展专项监督。同时,对普遍性问题通过“三书一函”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系统性专项整改,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保障能力,力争实现重点项目建设靶向监督准、问题整改实、项目推进快的综合监督效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此外,还通过强化“室组地”联动、巡察监督,注重发挥好“四风”问题举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监督方式,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合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是全县经济发展的引擎,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在开展全程、全链条专项监督的同时,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实地监督调研,通过会商、座谈等方式,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