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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巡察火眼金睛让虚报冒领“无所遁形”

  • 时间:2024-08-13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这笔2万余元的机械费报销账单只有金额,没有明细,施工时间、施工地点都不清楚,会不会是假的?另外,这个报销支出为啥不是到施工方而是到村会计个人账户上了?”孟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干部小李一边查看账务凭证,一边紧锁眉头,多年来的巡察经验,让他感受到了这笔账单背后有可能存在不为人知的“猫腻”。

  这是发生在前不久前孟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赵和镇某村巡察中的一幕场景。

  “这个票据确实可疑,有可能存在村干部虚列套取资金的情况,需要我们重点去查实。”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在听取了小李的汇报后,对该问题做出了精准预判。

  “麻烦你回想一下,这个支出的机械费是啥时候的事?”随即,巡察组与该村会计进行了谈话。

  “另外,村里报销这些费用,不需要附明细吗?”

  “这个应该是前几年村里对垃圾进行掩埋时租赁机械的费用,具体细节我记不太清楚了……”该村会计王某支支吾吾地说。

  “款项报销后,你是怎么付给施工方的?”巡察干部紧追不舍。

  “当时为了图方便,应该是微信转的,时间比较长了,我记不清楚了。”王某的目光有些躲闪。

  “你还记得当时在赵和镇某村垃圾处理时,租赁你家的机械费用是怎么给你结账的?”在对村会计进行谈话的同时,另外一组巡察干部同时向施工方进行了走访了解。

  “微信转账的吧,我在手机上查下……”

  随着问题核查的不断深入,真相逐步浮出水面。经核实,该村会计王某在该笔费用到账后,通过微信将其全部转给了村支书赵某,赵某转给了施工方。但对比发现,施工方收到的款项却与报账金额相差近2000元。

  掌握到这些关键信息后,巡察组随即与该村支书赵某进行谈话。面对摆在眼前的证据资料,在巡察组的政策宣传引导下,赵某意识到无法隐瞒,最终承认其通过该笔费用虚列1900余元用来冲抵无法报销的支出。巡察组锁定证据后,第一时间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孟州市纪委监委处理。

  “少数村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故意绕开对公支付躲避监督,虚列套取冲抵其他费用。对这些‘小聪明’,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盯紧不放、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推动查处一起,让虚列套取无处遁形。”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说。(梁变变)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xchgs/articlec7c3652c0e1947719996acf871ad1d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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