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邢某某几次殴打他人,却分别定性为违反群众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这里面的区别是什么?”近日,太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召开室务会合议案件,大家畅所欲言,发表自己对案件定性量纪的观点和疑问。
据悉,本着审慎对待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的初衷和确保案件定性量纪准确的目标,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定期合议审理案件时发现的普遍性、疑难性问题,共同解决出现的“疑难杂症”,确保精准定性量纪,并以此为契机不断进行总结,互学互鉴、互促互进,切实提高纪法专业知识和审理业务能力,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件审理是审查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最后一环,承担着对违纪违法案件办理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的把关职能,所以对每一起案件我们必须慎之又慎,遇到定性错误我们一定要与审查调查组充分沟通,促其纠正;遇到定性存疑的,我们更要仔细研判,确保定性量纪准确无误。”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结案件158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600余个,有力推动线索存量有效化解,快速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质效。
为提升审理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跟班交流、以案代训、岗位技能练兵演练机制,有效提高了审理人员的政治站位和办案业务水平。同时,为解决基层案件数量多、人员流动大、业务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持续探索“乡案县审”,按照“片区联审、交叉互审、提级直审”分类方式,对全县31个乡镇案件进行统筹审理。
“案件审理部门发挥着‘安检台’的重要作用,要对所有案件的质量进行‘会诊’把关,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从“关口”和“出口”上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高质量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