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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纪巡联动 释放监督叠加效能

  • 时间:2024-08-14
  •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日前,鹿寨县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某单位韦某涉嫌违规结算工程款,遂移交该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最终查明,某单位原负责人李某、郭某授意韦某等人通过虚设工程项目、签订虚假工程合同方式套取主管改制企业留存资金15万余元进行私分、发放职工福利。韦某等6人均受到党纪处分,被违规私分、发放的资金全数追回。

  

  该起案件的高效查处,是鹿寨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委巡察机构联动协作的一个生动实践。

  

  今年来,鹿寨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纪巡”协作有效途径,健全完善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沟通会商、巡后问题线索处置及日常监督整改落实等协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让监督重点更加明确、发现问题更加精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质量进一步提升。

  

  在巡察进驻前,该县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召开巡前信息交流会,县纪委监委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廉政风险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帮助巡察组了解掌握被巡单位政治生态,明确监督重点,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巡察方案。

  

  在巡察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与巡察组保持紧密联系,建立起信息共享、问题共研、线索共查的工作机制。巡察组在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深入核查。针对一些复杂疑难问题,双方共同研判,成立联合调查组,发挥各自优势,协同作战。纪检监察干部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调查手段,对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巡察干部则利用其熟悉被巡察单位情况的优势,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协同作战,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和质量,形成有力震慑。

  

  巡察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共同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确保巡察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同时,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共同会商问题13个,巡察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7条,推动立案10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21项。(鹿寨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730/gxjjw66a86d95-1921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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