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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反腐在身边丨一笔异常分红资金牵出多人受贿

  • 时间:2024-08-20
  • 文章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编者按: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感受尤为深切。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均对惩治“蝇贪蚁腐”作出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下大气力惩治“蝇贪蚁腐”,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清廉贵州”客户端同步推出“正风反腐在身边”栏目,通过深度报道、监督故事、镜头、监督手记等多种形式,展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一严到底惩治“蝇贪蚁腐”的鲜明态度,以及各级各相关部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现在我们对项目资金的每一笔支出和用途都进行了公示,还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监督……”近日,遵义市正安县瑞濠街道组织召开梅华水产养殖项目座谈会,项目负责人姬兴盛向大家介绍当前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梅华水产养殖项目是正安县2019年招商引资的扶贫项目,项目规模大、投入资金多、涉及群众广。去年3月,遵义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将该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内容。

  “群众的利益分红大多都是500元至1000元,这笔分红资金怎么会高达5万?”检查组在对正安县瑞濠街道梅华水产养殖项目开展检查时,一笔利益分红资金记录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

  带着疑问,检查组调阅了该笔资金的走向,发现资金先是由公司银行账户转入公司老板李某某的个人账户,再从李某某的账户转给瑞濠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吴某某的账户。

  “项目群众利益分红怎么会打给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利益输送还是另有隐情?”经过研判,检查组决定扩大排查范围,对整个项目涉农资金流水进行检查。

  通过数据比对,检查组发现该项目享受的政府涉农整合资金流水也存在异常,有部分资金打给了几名该公司职工。

  “钱只是在我们这里过一遍而已,收到后都转给了老板李某某。”检查组在与资金涉及人员的谈话中了解到,该公司收到资金后,便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分批次打入多名职工银行账户,再让职工将资金转入公司老板李某某个人账户。

  “这些资金经职工账户后怎么又进入了你的账户?资金用在了哪些方面?”检查组找到公司老板李某某,开门见山地问道。

  “时间比较久了,具体我记不太清了。有些用于个人消费,有些用于公司经营……”李某某言辞闪烁。

  “请看一下这笔转账,吴某某是国家公职人员,他怎么会有项目利益分红?”检查组继续追问道。

  “这个……我和吴某某关系比较好,我为了感谢他平时的照顾……”面对确凿证据,李某某自知无法隐瞒,只能将事情一一坦白。

  原来,梅华水产养殖项目为集中连片规模化养殖,涉及群众土地流转和保底分红,投入资金量较大。公司老板李某某找到瑞濠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吴某某等人,想争取政府涉农资金支持。申请到资金后,李某某便将部分资金以“感谢费”的名义分别给吴某某以及在此过程中提供“帮助”的相关领导干部。

  了解相关问题后,检查组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组成立专案组开展审查调查,很快查清了吴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该项目老板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上开“绿灯”,并收取贿赂上百万元问题。最终,吴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

  吴某某被查后,专案组循线深挖,严肃查处了在梅华水产养殖项目申报、审批以及实施过程中打招呼、行方便,并收受贿赂的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主任郑某、县国投公司总经理张某等6名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并对121个乡村振兴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76个,推动完善相关制度5个。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08/t20240816_85394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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