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已转到‘三资’账户啦,你们给俺社区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以后可以用这部分钱发展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了......”近日,襄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回访湛北镇山前李庄社区干部时说道。
今年6月至8月,襄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湛北镇开展“乡村一体巡”。其间,巡察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与党员干部群众谈话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等问题。
巡察组工作人员与山前李庄社区干部谈话时,发现该社区2015年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使用时任居委会主任宋某身份证在农商行开设居委会集体账户。2018年居委换届选举后,宋某不再担任该社区居委会主任,集体账户上拨付的村级经费及社区集体经济收入21万余元,长达6年未交接。
按照农商行规定,该账户资金使用、转出必须由开户人宋某持身份证现场办理,但因社区“两委”干部内部矛盾,宋某不予配合,导致该笔款项“呆”在账户上不能使用。
“这个问题事关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必须想办法尽快解决。”第一巡察组组长白晓兵斩钉截铁地说。
巡察组立即向湛北镇党委反馈该问题,要求尽快督促推动解决。巡察组工作人员通过与湛北镇相关负责人、时任居委会主任宋某反复谈话、释理说法,8月6日宋某才配合现任社区干部到农商行办理转账交接手续,将该账户21.25万元的“沉睡”资金转入镇“三资”账户。
“我们在巡察过程中不仅要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还要紧盯乡村振兴中的‘绊脚石’,通过边巡边改、以巡促改,形成震慑,让群众感受到巡察监督实效,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县委巡察办主任赵轶峰如是说。(襄城县委巡察办 杨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