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审’联动监督机制不仅提升了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进一步加强了巡察与审计工作的质效。”近日,在新乡县“巡审”联动工作会上,新乡县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发现问题能力和精准度,新乡县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审”贯通联动监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人员配合、成果运用等机制,将“巡”的权威性和“审”的专业性互补共融,“1+1>2”监督叠加效应充分彰显。
协作配合,强化巡审联动互融互通。为进一步理顺“巡审”联动的工作流程,强化沟通协调,新乡县委巡察机构、审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协调联动工作的意见》,不断拓宽“巡审”协作渠道。巡前,县委巡察机构函请审计部门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情况,对被巡察单位履行职责、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巡中,及时召开“巡审”会商会议,对重要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强对重点问题和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巡察监督效率和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同时,根据被巡单位情况,从审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人员专业优势,迅速锁定巡察重点和问题疑点,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同向发力,放大“巡审”联动监督效应。为达到同频共振的效果,该县推进“巡审”联动监督,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工作格局。县委巡察机构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审计成果在巡察工作中的运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深入核查问题,向巡察组提供高质量问题线索的同时,还将巡察反馈涉及的经济领域问题纳入审计监督。巡察组从政治巡察的角度,采用个别谈话、走访核查、交办督办等方式,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突破,确保巡得“深”、巡得“透”。
强化运用,拓展“巡审”联动监督成果 。县委巡察机构、审计部门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就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双方共享“巡审”成果。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推动立行立改。同时,县委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将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相互监督重点,协同跟踪督促落实,促进整改同步落实、成果同步运用,不断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监督效能。
下一步,新乡县委巡察机构将进一步完善“巡审”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报告,拿着报告“察”、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看”,促进“巡审”成果运用最大化。(王永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