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纪委监委在各涉农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图为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纪委干部在该镇郭家沟村新建农民活动中心项目现场就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李琦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落实三次全会部署,天津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总数中占比高的情况,在各涉农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检查力度,织密监督网,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5月上旬,蓟州区纪委监委第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人员到穿芳峪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镇部分村将村集体收益纳入村属公司管理使用,随即了解得知这些村以村属公司的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承包费打入公司账户,再从公司账户支出村里的绿化、卫生、道路养护等费用。
“穿芳峪镇乡村旅游业较为发达,有的村前些年成立了村属旅游公司。通过村属公司进行收支看似是市场行为,但实际上,这种收支程序并不规范。”蓟州区纪委监委第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副主任邵淑萍说。
据了解,天津市早在十多年前就推行村账镇管,村集体财务由镇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管理,支出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资金运行相对规范。村属公司的支出程序则简单得多,一般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即可决定。
“这些村属公司虽然采取了出资聘请会计或出资进行账目审计等方式管理资金账目,但总的来看仍属于内部监管范畴,规避了村账镇管的监督,不能完全满足‘监、管分离’要求,存在着廉洁风险,易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邵淑萍说。
蓟州区纪委监委向穿芳峪镇制发监察建议书,穿芳峪镇迅速组织相关村开展整改,村集体收益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纳入到村集体账目,对于村属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由村委会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后,再以投资的形式注入公司。
在穿芳峪镇整改相关问题的同时,蓟州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三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判该镇暴露出的问题可能并非孤例,其他乡镇(街道)极有可能出现类似问题。随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排查,重点对140家村属公司(专业合作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已经发现6个方面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1条。
除将村集体收益纳入村属公司管理使用外,部分村民小队内部账目未统管也是蓟州区纪委监委在“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的关注点。
蓟州区下营镇西大峪村,不足三百户,占地面积却有14平方公里。这里曾经叫“三十二里沟”,地形狭长、面积较广。因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村里依聚居分布形成了9个村民小队,分别设有小队长,协助村委会管理事务。
不久前,镇纪委收到了反映该村某小队长将承包户缴纳的8000元水费据为己有的举报。镇纪委核查后发现,该小队长将水费存入了“小队账户”,不存在贪占的情况。
问题查清楚了,但“小队账户”又是如何运行的?带着问题,镇纪委与相关部门一同到西大峪村开展调研监督,检查小队账目。
“在村集体资金之外,各小队有自己的资金是村里多年来的惯例。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山场、林地的承包款和前些年修路的征地补偿款,占的是哪个小队的地,承包款、补偿款就归哪个小队自行管理,小队地界里修路灯、修水管等支出就由小队里出钱。”村党支部书记王润超说。
镇纪委详细梳理了9个小队近些年的收支。每个小队除了有一笔几年前到账的二至三万元不等的征地补偿款外,每年进账主要是几千元的承包款,年度支出多则两三千,少则数百,资金管理均不规范。
“每个小队管理的资金额度并不多,但小队自行管理、游离于财务监管体系之外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这个问题不解决,既易造成集体资金流失,也可能让群众对这笔‘糊涂账’犯嘀咕。”该镇纪委书记张学超说。
下营镇纪委以西大峪村小队账目未统管问题为切入口,举一反三,会同镇农村中心对全镇35个村的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了起底排查,发现另有2个村也存在这类问题。对此,镇纪委及时责令上述3个村共18个小队将各自账目和账上的43.7万元交至镇农村中心,建立独立账目加以监管。目前,下营镇各村村内小队账目、资金已全部纳入监管,蓟州区纪委监委也于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摸排。
“无论是小队账目,还是以村属公司名义支配村集体收入,本质上都是村级资金的‘体外循环’,必须强化监管监控。”蓟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蓟州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在全市层面,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已经推动解决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58个。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分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趋势特点、表现形式,找准症结根源,监督推动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深化改革、促进治理。”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记者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