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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惠水:开展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

  • 时间:2024-09-09
  • 文章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我不应该把发展村集体的资金违规借给他人使用,受到处分实属咎由自取。”近日,黔南州惠水县羡塘镇白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时懊悔不已。

  今年以来,惠水县纪委监委把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的重要抓手。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清仓起底、数据比对等,严查快处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及造成资金损失等违纪违法行为。截至8月下旬,转问题线索20件,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

  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梳理近年来日常监督检查、巡察以及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村级“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村级“三资”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点,细化26项具体表现,建立监督清单,对资产管理、经济合同、工程项目等开展靶向监督。

  为提升监督质效,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第三方会计公司对36个村集体资金大、问题突出的村开展重点督查。同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各部门精干力量对199个村集体资产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并指导村级开展自查自纠。截至8月下旬,自查发现问题148个,督促整改问题76个。

  紧盯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提醒约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各镇(街道)和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推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等7项制度。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9/t20240909_85672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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