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如何认识这一要求的重要意义?如何更好地落实相关要求?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此专访了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沈传亮。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首先想请您谈谈,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沈传亮:能否跳出历史周期率,关系党的千秋伟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经常讲跳出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的实践,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自我革命就是补钙壮骨、排毒杀菌、壮士断腕、去腐生肌,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人亡政息。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来,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自己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
“不私,而天下自公。”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毛泽东说过,“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他们生根于人民之中,他们是人民的儿子,又是人民的教师,他们每时每刻地总是警戒着不要脱离群众,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正因为无私,才能本着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经常检视自身、常思己过,才能摆脱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并向党内被这些集团、团体、阶层所裹挟的人开刀。我们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就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创立作出了决定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进行自我革命既需要勇气智慧和科学思想指引,更需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导下,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出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针对“七个有之”等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住“关键少数”,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针对党内法规还存在不完善不系统等问题,我们十年磨一剑,形成了党内法规体系。我们坚持增强自我革命的能力,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的有效机制。特别是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
记者: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积极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规范体系,运用了哪些路径,形成了哪些成果?
沈传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自我革命取得的显著成效进行了高度评价,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同时,发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警醒。党的二十大就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周密部署,即“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这是从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监督体系、落实政治责任等角度作出的安排。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积极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规范体系。
一是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支撑。党的二十大后,我们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与时俱进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制度,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法规化;我们大力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颁布实施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二是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后,我们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正所谓,牵牛牵鼻子、拎衣拎领子。党的二十大后,我们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促进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实事求是、精准规范,既防止问责乏力,也防止问责泛化。
记者: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此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如何更好地落实相关要求?
沈传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要“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实际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要求。下一步,我们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要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出台反跨境腐败法。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随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党的建设领域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会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自我革命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一定会行稳致远,中国式现代化一定会取得更大成功。(作者:记者 胡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