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定性不准,线索核查有遗漏……要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症结原因,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宿州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指出存在问题,并逐案反馈至各承办部门限期整改。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宿州市纪委监委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自觉服务好这项中心工作,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切实担起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的重大政治责任。
明确评查重点找问题。围绕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处理处分三个环节,组织对县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群腐”案件全覆盖评查。通过开展专项评查、推磨式交叉评查,共评查226个案件。针对中纪委和省纪委交办件、市本级领导联系包保件中的重点案件,坚持“再起底”“再过筛”,以高质量案件服务和保障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列出问题清单促整改。实行“一案一表”“一案一清单”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评分表和问题清单,开出整改“药方”,被评查单位对照扣分点和扣分理由逐案整改;对存在遗漏线索、核查不深不透、定性错误、量纪明显不当的个别案件,在认真核查之后重新作出处分处理。制发《评查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通报,督促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深化结果运用强规范。梳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中易错和共性问题进行剖析、答疑,编印“错题本”,明确规范做法。聚焦短板弱项调整培训重心、拓展培训方式,制定新一轮审理业务培训计划,将重点案件评查复盘推演和专题辅导纳入培训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责任追溯体系,实行“一案双查”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质量意识。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基本实现对县区纪委监委已办结‘群腐’案件评查全覆盖,有效推动了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办案,为集中整治纵深推进、取得实效提供坚强保障,切实以高质量案件审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