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黄山市委批准,黄山市纪委监委对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东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东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车辆,接受他人旅游安排,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靠房吃房、以房谋利,将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
吴东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东升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