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俞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俞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贪婪无度,套取公款据为己有;擅权妄为,违规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谋取私利。俞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俞健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俞健,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江西婺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市分行、南昌市商业银行、南昌银行、江西银行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