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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用足用好典型案例资源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

  • 时间:2024-10-08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看到曾经的领导接受法律的审判,对我触动很大,今后我一定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遵守工作中的各项规则制度,不触‘红线’、不逾‘底线’。”在旁听池州市委教育和体育工委原专职副书记吴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庭审后,市教育和体育局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做到知纪于心、履纪于行、守纪于常,近日,池州市纪委监委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年轻干部,组织19家单位210人走进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在这些人中,不少人是吴某某曾经的同事、下属。

  “当前正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黄金期,然而我追求物质享受,追求生活享乐,犯下大错,究其原因还是理想信念缺失、初心使命丧失,‘三观’偏移,纪法意识淡薄……”在最后陈述环节,吴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乱纪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

  典型案例既是“教科书”又是“清醒剂”。池州市纪委监委注重将正风肃纪反腐成果转化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方面,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将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根据案发领域、案件性质等,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7场次,65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另一方面,选取全市范围内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深挖案源“富矿”,做实警示教育“四个一”,即编印一本警示教育读本、编发一本忏悔录、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深化以案释纪、以案说法。

  “警示教育是党的纪律教育重要内容,必须以常态化开展,推动形成长效化成果。”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用足用好典型案例资源,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形式载体,精准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真正受教育受警醒。(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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