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公安局被市委确定为整顿式整改单位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转变压力,采取应对,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以六个‘专项整治’为载体,着力整治顽瘴痼疾。目前,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整改完成率86.4%;制定整改措施126条,已完成120条,完成率95.2%。通过整改,修订完善制度机制22项,批评教育39人,通报批评10人,谈话提醒4人(警示性约谈),诫勉谈话4人,组织处理1人(免职),党政纪处分10人。”这是民权县公安局整顿式整改交出的初步答卷。
整顿式整改是商丘市根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巡察情况,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在问题突出、矛盾集中、顽瘴痼疾较多的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的一种新探索,要求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标准、要求和措施,深刻反思、自我检视、整顿思想、整肃队伍,以整顿的方式抓整改。旨在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以更细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真正实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目标要求。
在整顿式整改中,坚持市县两级及被巡察党组织三方联动,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是坚持市级跟进督导。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跟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县(市、区)党委落实巡察整改监督主体责任,推动整顿式整改单位全面进行整改。如市委第六轮巡察,针对民权县公安局、永城市法院的整顿式整改,市委纪委监委第一、第四监督检查室专门派出工作组,跟进监督民权县公安局、永城市法院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县级全程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县(市、区)纪委监委成立由纪委常委带队的工作专班,对被巡察党组织整顿式整改全程监督。如在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中,民权县纪委监委和永城市纪委监委分别成立由1名纪委常委带队的督导组,全程跟进监督民权县公安局、永城市法院开展整顿治理。
三是坚持定期汇报整改进展。巡察反馈后3个月,市纪委常委会专门就被巡察党组织整顿式整改情况听取所属县(市、区)纪委监委汇报。每3个月,被巡察党组织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1次整改进展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整改情况对其进行抽查,市委开展集中督查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坚持集中评估验收。整改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整顿式整改进行集中评估。对组织推动不力,整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被巡察党组织,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纳入巡察“回头看”。
“市委第六轮巡察决定对民权县公安局、永城市法院开展整顿式整顿,第七轮巡察又决定对睢阳区委政法委机关、宁陵县检察院、夏邑县司法局等5家党组织开展整顿式整改。这既是落实上级的要求,也是商丘对巡察整改工作新的尝试,下一步,我们将大胆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力争将整顿式整改打造为落实整改的有力抓手、推动整改的有效举措。”商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