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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用好"审理+"模式 推动案件"一次办好"

  • 时间:2024-10-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被审查调查人的主体身份材料不完善。”“审查报告引用条规没有精准到款、精准到项。”……日前,象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下发审理提示单,对近期移送审理的案件卷宗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供审查调查部门对标对照,未审先改,争取一次办好。

  近年来,象山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一次办好”的办案理念,探索创新“审理+”工作模式,通过下发审理提示、制定审理工具书、典型案例复盘辨析、跟班轮训等方式,帮助审查调查人员从审理的角度看案件,精准把握案件审理要素和关口,着力解决“审了改、改了审、再改再审”的顽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书证材料不齐全、文书质量不过关、同类案件处分尺度把握不一致等都是案件承办部门可能存在的问题。象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制度规范标尺作用,从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审理工作流程、统一审理文书格式、加强内部管理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及时出制度、出标准、出规范,编发《象山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为“一次办好”制定上下统一、系统完备的工作规范。“与传统工具书不同,《指导性案例》把规范指导与典型案例有机结合,对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纪理由、纪法条规适用等内容进行解释说明,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办案有参照、行文有依照。”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表示。此前,丹西街道纪工委在办理某村党支部书记违纪案时,因村书记涉及多项违纪行为,对如何量纪一筹莫展。拿到指导性案例后,纪工委干部按图索骥,参照类案,拟对该村干部作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最终获得审理室的认可。

  既要做好面上规范性指导,也要做好个案评查。该县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复盘辨析会,由案件审理室牵头,选取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典型案件,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逐项检查“挑刺”,复盘辨析,让办案部门“红脸出汗”,对照差距补短板。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复盘辨析情况统一汇总分析,点对点督促承办部门整改存在问题,严格工作要求,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同时,对案件办理经验做法和问题隐患等,定期梳理编发“经验手册”“错题集”,为高质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操作指南。

  为了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人员的综合能力,该县纪委监委还启动案件规范性提升轮训工作计划,将县、乡两级审查调查人员纳入轮训范围,以月为单位,周期轮换。通过集中指导、分案到人、“组长+骨干+学员”传帮带,“以案带训”解决在取证、定性、量纪、处分执行、跟踪回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轮训期间,我从办案人员变成了审理人员,从内审、外查、审理等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辨析交流、复检问题、盘点短板,发现很多平时自己不注意的细节问题……”正在案件审理室参加跟班轮训的干部小郑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质量意识、办理流程、沟通协作、评查复盘、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一次办好’的具体措施,规范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构筑立体化案件质量保障体系。”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8/t20240823_227356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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