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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 时间:2024-10-22
  • 文章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今年4月以来,云南省嵩明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1+1”模式,将1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为1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各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利用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量大、大数据查询便捷的特点,在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了对20余名涉案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的信息资料系统内查询、一站式调取,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自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以来,每年都会定期更新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全县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情况、廉政信息、个人重大事项等。截至目前,共全方位、多维度勾勒出1040名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的“政治曲线”,这种一人一档的管理方式为监督和管理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常规巡察、审查调查等工作时,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廉政档案中涉及的任职情况、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情况等信息,对干部进行提前“画像”。同时,结合个人廉政档案对所在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查找普遍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督措施,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廉政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优评先等关键节点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建立廉政档案后,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清楚罗列其中,将其纳入考察范围,实现了考才与考廉的有机结合,为组织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提供了重要保障。

  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犹如一面“警示镜”,时刻照映、警示着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一言一行,这种无形的约束使干部时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处于组织的监督之下,从而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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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10/t20241021_85963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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