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宝城街道东尖、赵家庄等村违规收取的47万余元建房款,已全部退还给群众。”近期,山东省昌乐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违规收取建房款整改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昌乐县纪委监委在纪巡联动监督中发现宝城街道东尖村存在违规收取群众建房款的问题。经调查,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安排会计以公益性捐款名义违规收取群众“建房款”,变相加重群众负担,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这类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我们抄送县级分管领导,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区)开展排查,督促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进一步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指导各镇(街、区)经管站严把资金出入关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为做好“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向宝城街道党工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围绕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村级资金监管缺位等方面问题,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要求宝城街道党工委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宝城街道共排查出17个村存在类似问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制发、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由制发部门(单位)对纪检监察建议的执行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工作台账、动态对账销号,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杜绝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点到为止”,通过工作调度、主动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开展纪巡联动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