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易于,唐末庐江(今安徽合肥庐江县)人,唐文宗太和年间任益昌(今四川广元昭化区)县令。他在益昌为官三年,以民为本,勤政爱民,使益昌“狱无系民,民不知役”,百姓实现了安居乐业。由于政绩卓著,深受百姓爱戴,《新唐书》把仅是县令的何易于收入“循吏列传”,其中“何易于挽舟”的故事至今仍广为流传。
何易于在益昌上任不久,一次,他的上级利州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泛舟春游。到益昌附近,需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笏板插在腰间,去江边拉纤挽舟。崔朴看到后很吃惊,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是在喂养春蚕,一点时间都不能耽搁,自己作为利州主管下的县令,暂时有空闲时间,正好可以充当这个差使。崔朴听了很是惭愧,便停止了春游,和宾客上岸匆匆离去。作为一位地方官,在百姓辛勤劳作之时,面对上级的无理摊派,何易于没有劳民伤财、曲意逢迎,反而体谅民情,为了不违农时,亲自充当纤夫,难能可贵,他也因此被后人称为“纤夫县令”。
除了替民拉纤,《新唐书》还记载了何易于其他方面爱民恤民的事迹。他对百姓的爱护可以说无微不至。敢于冒着被流放的风险,为民减轻茶税。遇到县里有穷苦人家无力办丧事的,就拿出自己的俸禄,派县吏代为操办。缴税百姓中有老者,何易于就请他坐下,给以食物,询问政事方面的得失。百姓有争讼,无论案件大小,他都亲自了解案情,然后指出是非曲直,秉公执法。对过往官员,何易于也只是按照相关规定接待,不提供任何优待。他为官非常清廉,除了俸禄没有别的任何收入。
何易于的所作所为得到了益昌百姓的衷心爱戴,从益昌离任的当天早上,当地百姓家家门口都摆着一碗清水,以赞许他的清正廉洁。何易于调任绵州罗江任县令后,治理方式与在益昌一样。时任绵州刺史的裴休,曾到罗江视察公务,何易于所派接待的随从也不过三个,清廉俭约可见一斑。正史中鲜有为县令立传者,而《新唐书》为何易于立传,正是基于百姓对何易于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第一次提出了“循吏”之称,他心目中的循吏,主要是指能“奉法循理”者。欧阳修在《新唐书》中认为循吏是促成“法平政成”的有为官吏。作为官员群体中的一种类型,尽管循吏对地方的治理无论是在内容、方式上,还是在取得的成绩方面有着这样那样的差别,但大都秉持着执政为民理念,一般表现在勤政爱民、清正廉洁、重视教化、秉公执法,并能以身作则。也许他们在治理地方上所取得的一些具体成绩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但他们尽心尽力为百姓谋福祉,一心一意造福一方,因此,他们赢得了地方百姓的普遍尊敬和爱戴,为后世树立了一种品德和政绩都很优良的官员典范,一种用以评判官员的善恶、功过与是非的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