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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问责处理17人

  • 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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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平凉市泾川县疫情防控督查组和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个别疫情检测点人员值班值守不到位、离泾车辆人员管控不严、检疫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问题调查核实后问责处理17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警示或提醒谈话10人、责令检查1人,建议由相关单位批评教育2人。

  疫情发生以来,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研究制定《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责任追究的权限、情形、程序及方式等作出明确要求。

  县纪委监委紧盯省纪委监委提出的“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由班子成员带队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采取“室组”联动监督模式,重点聚焦全县各级党组织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一办十一组”相关单位、乡镇村组、基层站所、居民小区、医疗机构、车站商场、餐饮单位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类50条,印发通报3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迅速整改落实,对违反 “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和整改不力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精准高效的问责处理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张宏伟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4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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