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尤其是对基层农村自建房审批领域的治理,推动重新修改乡镇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细则,从审批程序、审批准则、工作职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全面的规范和明确,制度层面的完善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近日,谈到此次巡察推动开展基层治理“四个专项整治”的成效,鹿邑县生铁冢镇邱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说。
之前,鹿邑县委巡察机构对该县6个乡镇党委及所辖18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在巡察中,巡察组发现被巡察的乡镇和社区存在农村村民自建房审批不规范、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问题突出、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等方面问题。
鹿邑县在巡察问题整改中坚持全局谋划,综合研判、对症下药、堵塞漏洞、全面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真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整改要出实效,就要剑指问题、切中要害。在之前的巡察整改中,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治理和改善,但是机制、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此次巡察整改,县委高度重视,提出要对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并从制度上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鹿邑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介绍。
为解决农村自建房审批不规范、乡镇敬老院日常运营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县范围开展“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坚决扛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此外,鹿邑县纪委监委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监督检查组,开展45次日常督查,列席巡察整改会议37次,谈话提醒49人次,推动解决整改问题42个。
“下一步,鹿邑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打好巡察之后的‘持久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建章立制有差距等情况坚决不予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验收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鹿邑县委巡察办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