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上,宁夏回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汲取百年管党治党智慧和力量,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护航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图为银川城市风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我们党百年管党治党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正风肃纪反腐提出的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百年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在新征程中更好履行职责使命,为现代化建设大局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以有力政治监督护航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政治建设落实得好不好,与政治监督抓得好不好密切相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心怀“国之大者”,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护航“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及时发现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惩治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等行为,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常态化具体化的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要着力督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三新一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及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以高质量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保障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履行好协助职责的同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保障“关键少数”作用有效发挥。“关键少数”是一个地方、部门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必须着力完善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度,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自治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通过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以“一班人”监督“一把手”,以“一把手”带动“一班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火车头”作用。
以深化作风建设保障发展环境风清气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发生了全面深刻、影响深远、鼓舞人心的变化。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
聚焦重点突出整治作风问题。从宁夏实际出发,及时分析研判作风建设的总体态势和阶段性特征,因时因势调整监督方向和着力点,精准施策、靶向纠治。特别要聚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在广西、宁夏等地调研时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在实施“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治“四风”树新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紧盯不放。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反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性质恶劣的严肃追究、顶格处理、加重处罚。近期,自治区党委制定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召开“坚持以案促改,深化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列出7方面问题清单,坚持严字当头,持续精准发力,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好传统好作风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进入新时代,依然需要依靠和运用这一法宝,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家风家教,弘扬新风正气。
以深厚为民情怀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号召全体党员“践行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强化专项监督,助力乡村振兴。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大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加强对“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全区9个脱贫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存在的问题精准施治,以实际行动维护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政治效果。
加强集中整治,维护公平正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严肃换届纪律和风气,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加大基层治理,夯实执政基础。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强化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力量,加强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联系,整合监督力量,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融入基层监督,推动监督重心下沉,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一体推进“三不”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把握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一体推进“三不”,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确保“后墙”不松动。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顶风违纪、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加大其违纪违法成本,坚决斩断黑手,彻底打掉贪念。聚焦政策支出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努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底板”再加固。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行“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三会”即发案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两书”即纪检监察建议书、违纪违法干部忏悔书;“两报告”即案件剖析报告、案件情况通报),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督促有关党委(党组)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以案正风。
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确保“初心”不变色。自治区从去年开始,把每年3月23日作为“廉洁从政警示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修身律己、廉洁从政。探索开展廉洁乡村、社区、校园、部门创建活动,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和社会氛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 艾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