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承担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职能,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方面,要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为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抓牢“法法衔接”关键点,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衔接制度建设,在案件处置上有效衔接司法,推进监察执法与司法工作有效衔接。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到监委办理的案件中来,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一些问题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才发现,有利于保证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质量。”近日,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该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文江深有感触地说。
商请提前介入、专家论证会、旁听庭审,是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今年推进“法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该地区严格贯彻落实《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职务犯罪案件在审理阶段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组织检察院、法院相关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同时,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审理人员旁听案件庭审,不断增强办案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促进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今年以来,该地区已办理的2件职务犯罪案件,均发送商请提前介入函,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组织相关部室人员旁听庭审。
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评查调研、每季度地区本级案件质量自评以及提级审核案件等工作中,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纳入评查、提级审核重点,逐件审核把关,发现问题逐项督促整改。同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决杜绝未审先移、先移后处等问题,通过强化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把关,稳步推进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目前,该地区已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377件。其中,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评查1次,评查案件33件,有效促进职务犯罪案件纪法衔接、法法贯通。
此外,为提高案件审理队伍业务水平,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阿克苏地区结合岗位大练兵,抽调各县(市)纪委监委审理业务骨干以及县(市)机关纪(工)委审理工作人员到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指定专人进行“传帮带”。同时,对案件质量相对滞后的县(市)开展“点对点”专项指导,不断提高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干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截至目前,该地区已开展专项业务指导2场次,指导审阅案件101件,现场观摩案件4件,开展座谈会2场次,解答疑难复杂问题22个;培训县(市)纪委监委、纪(工)委、乡镇纪委业务骨干70人次。
“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配合与制约,确保精准有效地执行法律法规,努力推进法法衔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陈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