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常委会听取县区纪委书记关于同级党委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是今年白银市纪委监委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升同级监督质效的新实践。
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白银市县(区)纪委书记向市纪委报告同级党委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报告时间、方式、内容、要求以及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统一规范。
《暂行办法》规定,各县区要坚持政治引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重点报告同级党委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以及相关信访举报、干部群众口碑和上一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既谈总体情况,也谈发现问题。
“汇报时,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和相关部门列席旁听,进一步掌握联系县区‘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日常工作情况,为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提供有力参考。”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强化成果运用,《暂行办法》要求对报告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提醒谈话、制发提醒函等方式,及时提醒、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同时,将有关报告纳入县(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档案。
对报告中反映出的县区“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市纪委监委分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举措予以规范完善;对个性问题,由对口联系的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监督检查室提醒谈话,推动整改;对问题较严重的,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处理。
据悉,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已听取有关县区纪委书记报告同级党委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4次,发现问题33个。(供稿 柴广鹏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