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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时间:2024-11-04
  •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韦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来宾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101/gxjjw6724ac8b-1942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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