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着力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交叉监督,并召开调度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今年4月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的重点课题,聚焦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出借、处置不规范,长期出租收益不入账,以及村组(社区)干部在处置集体资源资产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或违规侵占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结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情况,全面清仓起底农村“三资”领域未办结问题线索,进一步织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网络。
针对清仓起底的问题线索,一方面,隆阳区纪委监委对同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建机动监督组,对重点区域开展“点穴式”监督,深挖问题症结;另一方面,运用区乡一体化模式,统筹安排乡镇(街道)纪(工)委、经济发展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成专项监督组,对21个乡镇(街道)开展交叉监督,着力发现“三资”管理中新的突出问题。
“我们坚持破立并举,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推动惩治治理一体贯通。”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在查办相关案件中,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件5人,强化了警示震慑。
针对各乡镇(街道)发现的不同问题,隆阳区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街道)举一反三,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有操作性的“三资”管理规范性制度。板桥镇制定《村集体代管资金盘活工作方案》,充分用活用好用够银行金融政策,将资金收益发挥到最大化,同时镇纪委全程参与村集体代管资金盘活工作的监督,在资金盘活合法合规性上提出意见建议,提前作出风险预警。金鸡乡纪委通过下发每月监督重点清单,联合农业、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职能部门,统筹乡村工作力量深入开展“三资”清查整治,及时摸清“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