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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立巡察整改“四方联审”机制

  • 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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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没有可操作性,请重新研究制定。”这是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在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报告“四方联审”时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的整改意见。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南昌市新建区不断完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报告“四方联审”机制。根据该制度,巡察整改报告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初审后,分别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组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交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组“四方”审核同意。

  “通过四方联审,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新建区纪委常委、区巡察办主任周杰表示。

  在此基础上,新建区还推行“四方汇报”制度:即分别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区委书记专题会上就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和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面对面向区委书记汇报,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和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为全面掌握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新建区对87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大起底。通过实地查看、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查找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督查发现,一些单位由于领导变动出现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断档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为此,该区对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进行系统梳理,要求调整离任领导签订离任交接书,保障换届后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延续,确保整改“换人不换挡、离任不离责”。(新建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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