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先不要离开座位,接下来对县委巡察组在进驻巡察期间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测评和问卷调查。”这是毕节市大方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向大山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后新增的一项议程。
为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这一难题,大方县积极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出台《大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办法(试行)》,明确每轮巡察情况反馈后,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满意度测评表及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在进驻巡察期间的纪律作风情况。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保密纪律及履职尽责等10个方面以不记名方式填写《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作风纪律表现测评表》和《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调查问卷》,对巡察组的表现进行细化量分,做出具体评价。
此外,该县还采取巡前警示提醒、巡中督导走访、签订《巡察工作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强化巡察干部的职责职能,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截至目前,该县第十一轮巡察“回头看”的11个单位已全部完成“巡后评估”工作,发放并收回测评表和调查问卷共1204份。
(毕节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