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淄博经开区工委运用“巡审一体化”工作模式开展巡察,发现重点问题153个,移交问题线索12条,追回资金64万余元。实现了“巡察+审计”“1+1>2”的监督效应叠加效果。
创新推行巡审“五同工作法”,即巡察审计工作同步谋划、同查问题、同商定性、同频整改、同防风险,实现巡察审计机构、人员深度融合。制定巡察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从全区范围内动态选拔调整48名优秀干部入选人才库,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员占比达到50%。每轮巡察启动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特点,由巡察组组长开列备选人员清单,巡察办与审计办沟通后,“点将式”抽调合适的审计干部参加巡察。
坚持“巡察+审计”优势互补,实现巡审方向精准化。审计先行、巡察跟进。每轮巡察进驻前,审计办将有关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审计底稿资料及有关问题线索,提供给巡察组进行分析研判;巡察办将其作为巡察问题清单和政策清单的重要参考,开展精准巡察。同步进驻、集中发力。巡察组、审计组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同步开展工作,通过巡审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在今年开展的第三轮巡察中,巡察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驻、同步开展,发现重点问题89个,移交区纪工委监工委问题线索6条。巡察开题、审计求证。巡察期间,巡察组根据掌握情况,将需要核实的专业性财务问题、数据比对分析等交审计办,由审计办组织力量进一步调查。
坚持以“巡”带“审”,以“审”促“巡”,形成巡察、审计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巡审效果最大化。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负面清单管理、长效整改等机制。将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相互及时移送;对重要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归纳整理,找准工作薄弱点、矛盾聚焦点、问题风险点,分领域编制负面问题清单;坚持以巡察监督督促审计整改,以审计监督深化巡察整改,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督促有关被巡察单位围绕政府购买服务、办公用品配备和购置、公车配备和租用、作风效能等4个方面37项内容,制定完善多项制度;根据巡审发现的问题,建议区工委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淄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