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潍坊市探索建立巡察整改闭环机制,制定《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紧盯审核、监督、评估、问责等全链条、各环节,通过“三方联审”、现场督查、“嵌入式”督导等方式,持续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现场巡察阶段,强化巡中指导,做实边巡边改。集中整改阶段,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监督工作。报告审核阶段,落实好“三方联审”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主审职责,组织部门、巡察机构配合。巡察办建立审核台账,对“三方联审”认定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销号,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跟进印证并督促纠正。今年以来,已对38份整改报告开展“三方联审”,涉及问题909个。
长效整改阶段,探索开展现场督查和“嵌入式”督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会同巡察机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查找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评估整改落实成效。“对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落实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的重点部门,以及巡察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还探索实施‘嵌入式’督导。”潍坊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介绍,督导小组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现场督办、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全流程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另外,评估验收阶段,该市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双听”制度,定期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同时听取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情况,同步传导压力,做到“双听双促”。(潍坊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