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原局长何鹏案件在三个月内顺利办结,得益于高效运用‘4+2+Z’联动模式。”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高效,吉林省纪委监委探索在机关内部建立“4+2+Z”联动模式,即由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4个部门统筹,驱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2个业务“主轴”高效运转,各综合部门提供谋划、支撑和保障,形成一体贯通、协调高效的部门间协作模式。
查办何鹏案期间,吉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及时提供相关举报线索和情况分析,通过监测预警助力精准确定核查方向;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相关监督检查室提供核查对象精准的“政治画像”;信息技术管理室利用大数据排查密切关系人信息;案件监督管理室严格监督指导,协助履行搜查措施审批程序,督促规范登记和管理扣押物品等;案件办结后,案件审理室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理。通过联动协作,保证了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印发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试行),将“4+2+Z”联动模式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为各部门打破壁垒开展联动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该联动模式运行中,信访室统筹发挥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协调推动作用,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重要参考。该室先后与案件监督管理室以及相关业务室联动,建立健全五项机制,研究制定《关于拟甄别剔除和技术处理信访件的研判处置办法》,及时剔除无实质内容举报,判定重复举报等,把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头道关口;创新开展信访举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领域分析,总结规律特点,从信访举报视角辅助研判政治生态,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提供有益参考。
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探索建立内部统筹、系统谋划、任务分解、督促推动、会商联动和综合分析6个内部运转机制,重点驱动监督检查这条业务“主轴”做好各项工作,制定年度计划,针对不同监督检查工作明确主责部门,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化成果运用。比如,与信访室建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机制,定期形成全省“四风”问题查处情况综合分析报告,为省纪委常委会部署开展作风监督提供决策参考,为监督检查部门开展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为使联动有抓手,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委机关10个部门形成联动办法汇编;谋划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对有时限要求、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等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分类统计,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设定专岗对措施使用合规性、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前置审核,监督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不能仅靠审理“把关”,还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案件审理室改变案件质量评查方式,邀请相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参与评查,打通部门之间的堵点,使其及时了解联系地区、单位案件质量情况,为监督提供“活情况”,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
联动模式效果如何,实践是最好的检验。吉林省纪委监委针对重要特殊时期、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加强临时工作联动,充分发挥“4+2+Z”联动模式在推进重点工作时攥指成拳的优势,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
“相关审查调查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供热领域腐败问题多发、廉洁风险较大。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调另外4个监督检查室协同作战,在全省开展摸底调研,梳理出全省供热领域3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并向省委提出在全省开展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建议。”吉林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期间,信访室收集、整理、汇总关于全省供热领域群众举报信息,深挖案源、分类处置,为业务室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供热领域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开展“大起底”,为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做实“回头查”提供主攻方向。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调度,督促各监督检查室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职责。各监督检查室利用政治生态调研、专项监督检查等时机深入联系地区和部门督导自查自纠、重点案件查办。整治期间,全省共排查出各类问题10162个,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9785个,完成率96.3%;立案查处76人,其中留置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王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