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月11日至2月6日,省委巡视一组对我区开展巡视,并于6月25日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注重抓好班子换届“新”“老”衔接,力促整改工作从严从紧从实落到实处。
(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扛起巡视整改任务。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门部署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和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区委主要领导作强调讲话,切实将全区各级各部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以最有力的担当,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各牵头区领导累计主持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3次,区委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3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级压实责任,力促整改落实。新的区委常委班子到位后,积极主动担起责任,专题听取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3个专项检查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改进推动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0场,打牢推进巡视整改思想基础,力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以最务实的措施,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成立以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制定了145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细化监督措施,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12份,出动人员33人次,实地走访督导单位6家,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3个。
(四)以最有效的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持系统整改,运用大督导等机制,全程跟踪督办,严格执行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一体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巡视发现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探索建立43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扎牢制度笼子,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思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动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
(1)关于“运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相结合,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相结合,与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相结合,开展交流探讨。印发《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提升精气神专题研讨的通知》,切实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勇于担当、跳起摸高、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围绕《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邀请专家学者作报告5场次,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党史,深学细研悟思想。二是贯彻落实抓经济促全局理念。2021年7月出台关于当好现代化经济体系龙头示范的实施方案,切实发挥“扇头轴心”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各项经济工作。坚持对标先进,制定《思明区对标先进争先进位行动方案》。2021年前三季度,我区GDP达1732.61亿,增长9.1%;财政总收入337.8亿元,增长6.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亿元,增长27.5%。三是谋求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域外大额税源,持续夯实税收基础。多个区域总部项目落地,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紧抓“9·8”投洽会契机,对接一批高能级项目,投资额超1200亿元。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立改革创新项目库,形成数量足、质量优、覆盖广的改革项目储备,切实以改革创新突破难点、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增效赋能。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本岛’‘两高两化’的重要要求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走访各片区指挥部,调研并现场办公解决难点、堵点,及时推进工作;各片区指挥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重新调整各片区指挥部责任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接续。二是加快片区建设。何厝岭兜等9个片区均已开展相关建设工作。滨北超级总部基地于2021年8月23日出让首幅总部项目用地,正式进入建设阶段。三是加快项目攻坚。将军祠西片区正全力推进片区拆迁扫尾工作。筼筜湖正本清源改造项目,于2021年2月已完成12个项目评审工作,7月已完成招标,相关项目已进场施工。四是盘活空间资源。以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为契机,谋划打造厦门(思明)国际商务区,积极策划环厦大科创谷,构建高品质科创空间。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浪屿‘文化遗产要守护好、历史文脉要传承好’的重要指示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10个尚未有效利用的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的整改。成立工作专班,5处核心要素已完成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相关工作,2处正按施工计划推进保护修缮,2处开展保护修缮投标前期工作,1处开展保护修缮方案设计招标前期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工作,“一房一策”推进11处(12栋)D级危房安全治理工作,已通过修缮竣工验收5处,正在施工4处,通过诉讼要求占用人搬离1处,1处(2栋)的其中1栋已通过修缮初验、另1栋方案已经文物部门批复同意,业主正在遴选施工单位。三是持续提升鼓浪屿国际历史社区品质。精心守护鼓浪屿的“根”和“魂”,突出音乐文化特色,通过组织音乐会、创办工作室、提升鼓浪屿音乐厅文化功能等集聚提升音乐人气,深入打造“音乐之岛”文化品牌。
2.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还存在薄弱环节。
(4)关于“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产业规划。制定并落实《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以聚焦新科技、新领域的金融、软件信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擎,以旅游、会展、商贸等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为有力支撑,以影视文创、专业服务业、大健康养老等区域特色产业为补充,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研究制定《思明区“十四五”重点产业链(群)工作方案》,聚焦软件信息业、金融业、商贸会展业、文化旅游业,梳理产业基础,针对问题短板,提出发展思路、重点领域、推进举措。二是激发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加快新兴金融产业发展,4个项目获批“厦门市金融科技产业园”,设立全市首个私募证券基金园区载体。进一步推动软件信息业发展,全面打造、谋划科创园区载体,积极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科技等产业项目,多个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技项目落户思明。聚焦软件信息业核心关键环节,一批优质项目落地思明,进一步完善产业生态。吸引高增长、强带动型行业巨头设立总部,进一步加速产业集聚。三是谋划厦门(思明)国际商务区建设,聚焦观音山、软件园、开元科创城、会展片区进行整体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
(5)关于“扶持政策存在重引进、轻培育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存量企业要素保障。用地保障方面,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空间不足问题,支持多个本地企业摘地建设总部大楼,推动市级本土成长型企业用地政策出台,助力成长型企业扎根思明发展壮大。人才保障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推动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区已有3个项目进行改建申请,改建后预计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约1500套。进一步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本土企业留住人才。资金保障方面,出台《思明区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意见》,进一步服务辖区企业。二是优化完善政策服务。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总部经济、软件信息业等产业政策,围绕企业发展要素需求,出台人才、园区、创新、技术等方面政策,形成较为全面的政策体系。优化政策宣传及兑现流程,出台《思明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度提升方案》,区街联动做好政策解读、精准推送、跟踪服务、协调落实等工作,提高政策靶向性和宣传率。探索推行惠企政策集成“免申即享、线上兑现”,上线“思明政策一点通”小程序,利用大数据分析,逐步实现扶持政策线上查询、测算、申报、兑现等功能。升级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提升扶持资金兑现效率,2021年通过扶持系统兑现9项扶持政策,涉及扶持金额1.9亿元,惠及企业2932家(次)。三是适时研究修订政策,如出台《思明区促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对原政策(《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的增产奖励进行整合优化,提高增产奖励门槛,取消原增速条款,新增增效奖励,对不同阶段的企业增长进行合理奖励,促进存量企业发展。
(6)关于“创新驱动发展不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科技招商力度。聚焦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联动,推动多个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技项目落户思明。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举办思明“海丝创新”高层次人才专场对接会、“思才明贤·汇创厦门”创业人才项目对接会等成果对接活动,促进产学研协作创新。持续引进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借助高校院所智力优势,打造新型科创孵化平台。三是落实科技创新惠企政策。利用财政性科技投入资金杠杆,支持一批辖区科技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建设成果转化平台、技术中心、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提升技术创新潜能。2021年已兑现科技创新等各类政策资金约1.8亿元。
3.破解民生难题成效不够明显。
(7)关于“教育资源配置滞后城市化进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思明区4个学位紧张片区学位增补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补齐片区学位短板。全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完善落实项目日报、周报制度,定期召开教育项目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针对4个学位紧张片区,重点开展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片区学位紧张情况得到有效缓解。具体如下:禾祥东片区,第九幼儿园文灶分园已于2019年投入使用,增加360个幼儿园学位;禾祥东小学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可增加1350个小学学位。滨北松柏片区,湖滨中学过渡校区已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较原建制增加24班规模、1200个学位;积极与湖滨片区指挥部、市资源规划局对接,优化完善湖滨五校建设方案,片区建成后可增加3780个小学学位、1800个初中学位、810个幼儿园学位。湖滨故宫片区,深田小学已于2021年9月正式开学,增加1890个小学学位;市教科院附小已于2021年9月正式开学,增加36班规模、1620个小学学位;市教科院附属幼儿园已于2021年9月投用,增加9个班规模、270个学前教育学位。公园群惠片区,群惠小学改扩建已于2020年投入使用,增加540个小学学位;演武小学改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全部投用可增加540个小学学位。二是提前谋划片区改造配套教育项目。牵头对接各片区指挥部与相关建设单位,提前介入配套学校布局、设计,做到“片区改造,教育先行”。积极推进岭兜小学先于岭兜安置房建设,拟增加1350个小学学位;对接海贸地产,结合幼儿园实际需求,提出海贸地产配套幼儿园方案修改意见,拟增加360个幼儿园学位;积极对接规划部门和市教育局,根据《厦门市教育设施规划(2020-2035年)》,推动近期教育设施规划落地建设。
(8)关于“健康医疗、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和站点建设。我区医疗卫生设施严格按照《厦门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2020-2035年)》,结合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塔埔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已选址正准备调规;金桥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已纳入滨北超级总部片区空间规划;莲丰、黄厝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选址将通过短期租房、长期纳入规划来解决。二是完成区疾控体系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我区已根据市里核定标准调配到位。三是多措并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于2021年底完成195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将建设开元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列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此外,已选址“湖边水库”地块新建区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现有养老规划用地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养老项目。
(9)关于“停车难问题解决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挖掘可用建设空间。挖掘合理闲置边角地块、政府储备用地等增设临时停车场,已推动将军祠第三临时车场等4个停车场建设,2021年新增1228个停车位。二是新建公共停车设施。持续推动在建的后江小学等4个项目增加公共停车位,其中后江小学项目已于2021年9月底新增403个停车位。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增设停车位,筼筜街道槟榔东西里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021年新增992个停车位。三是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探索背街小巷停车问题治理模式,挖掘可限时在特殊区域和时段错时停车路段,缓解居民夜间停车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施划路边“限时停车位”385个。试点推动机关国企内部停车设施开放错时共享,莲前街道、鹭江街道已于2021年内开放错时共享。2017-2021年我区共新增停车位12419个,其中2021年新增停车位2623个。
4.城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升不够到位。
(10)关于“综合管理成绩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组织对《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方案(2020-2025年)》《2021年度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再学习,全面分析我区2019年度城市综合考评情况,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按照逐项整改、专项推进、现场办公、跟踪问效等方式,形成了各责任单位联合联动机制。二是加强扬尘防治。2021年7月召开区青少年宫等重点工程项目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现场观摩会,8月召开湖滨一里至四里征迁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控现场会,到工地现场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扬尘防控。持续强化源头治污,并通过双随机督查检查、常态化巡查等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工地扬尘差异化管理,加密巡查扬尘治理不力的项目,加大国控点、省市重点区域和土方作业、室外作业项目督促检查力度;适时调阅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对未落实作业区域降尘措施、未落实净车上路等措施的责任单位立即约谈、警示。2021年11、12月市对区扬尘防治考评成绩分别位列全市第一、第一,成绩档次均为良好。三是加大压力传导力度。2021年以来,下发区级市容管理考评综合通报、扬尘考评通报20份,对32名干部进行效能问责,2021年7月梳理核实2019年市对区考评成绩情况,8月25日区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并对成绩未达良好及以上且排名倒数的12个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四是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正做好组织平台项目建设、筹备平台招标等相关工作,已纳入智慧思明建设。
(11)关于“政府绩效考评缺乏竞争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印发《2021年度思明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一是实行差异化等次确认。实行评估等次差异化,严格控制优秀比例,按照党群和政府部门最后两名、街道最后一名不能评为优秀的办法进行等次确认。二是修订绩效指标考评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指标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减少绩效评估的自由裁量权。三是优化正反向激励。从严控制正向激励加分事项;加大市对区反向结果运用力度;在察访核验中,加大扣分比重;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分由30分减到5分。四是优化公众评议办法。在公众评议中增加社区评议机关项目,提高基层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在机关互评中设置优良比例,加强公众评议分数的公平性、合理性,进一步传导压力。五是建立审查说明制度。若某项指标评分结果均得满分或研究确定该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在绩效评分过程中存在一评了之、弄虚作假、不按照规则评分等问题,该指标数据采集责任单位须书面提交“XX指标考评分数情况说明”,倒逼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敢担当、不敷衍。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短板弱项。
(12)关于“一些社会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5次常务会议,研究“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印发《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合一”场所“回头看”专项整治,共排查“三合一”场所780处,督促整改隐患数395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组织执法检查101070人次,检查单位和场所43757家,限期整改988家,行政处罚112次,罚款195.64万元,约谈警示72家,联合惩戒2家。三是加强沿海景区、非景区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在沿海重点区域加设公安岗亭、视频监控、广播喇叭、探照灯等,开展24小时岸线动态巡逻,落实24小时视频巡查,共救助轻微伤人员79人次,救援溺水及被困人员18人次,找回走失人员9人次。四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1年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5人,受伤21人,同比分别下降53.3%、37.5%、58%。
(13)关于“金融、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分管领导先后到思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反诈专班,开展防范打击金融诈骗工作及打击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调研及督导指导。二是加大破案力度。优化每案必研机制、细化案件研判分工,提升打击破案成效。2021年以来,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同比上升14%;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上升109.07%,抓获嫌疑人同比上升45.2%。三是做强精准宣防。进一步强化反诈防骗工作机制,对潜在的受害人开展精准反诈宣传,构筑全民反诈新格局,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高发态势。全区全口径全金额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持续下降,在2020年同比下降11.15%的基础上,2021年同比再度下降11.53%,同比下降幅度超过全市降幅3.38个百分点,特别是巡视反馈以来,同比下降15.62%,降幅超过全市降幅5.24个百分点。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效突出,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在厦门召开反诈现场会,推广“厦门经验”。四是全力追赃挽损。健全追赃挽损工作机制,通过全力追缴实物、及时扣押冻结犯罪所得、主动规劝退赔等方式,最大限度追赃挽损。2021年以来及时为受害群众和企业追回赃款、赃物同比增加76.11%;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追赃同比上升2.18%。五是强化风险排查。不定期开展金融企业摸底走访工作,通过基础排查和重点访查,排查涉及存在金融犯罪隐患事件。六是聚焦信访化解。实行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主动约见投资受损群众千余人,信访化解率达97%。七是突出建章立制。制定印发《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关于印发打击治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机制的通知》,包含思明分局打击治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机制(试行)、思明分局“断卡”行动打击工作机制等4项工作机制,为打击治理涉众型经济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了制度依据。
(14)关于“区属国企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区分管领导、区财政局对区属国企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相关区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已对下属公司企业领导班子、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集体约谈。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出台《思明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规定》《思明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约束和债务风险管控,完善合规内控体系。下发《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区属国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债务风险防控相关制度,按照“负债水平逐年下降、偿债能力逐年提升”的原则,合理制定2021-2025年债务风险指标调控目标和实施方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出台《思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将资产负债率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区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督促区属国企贯彻落实债务风险防控要求。三是研究制定分年度降负债方案。相关区属国企按“遏增量、去存量”要求,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归还债务,我区将根据区级财力和企业经营实际情况适度安排增资。相关区属国企2021年已累计回笼资金17.33亿元,已安排部分资金归还债务,我区已拨付2亿元增加国企注册资金,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及抗风险能力,确保2021年资产负债率按债务风险控制目标完成。
(1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集中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当前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并提出贯彻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分别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巡视整改提出问题进行反思,并部署整改工作。区主要领导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对部分区领导及街道党工委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召开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题培训会,组织区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属党委(党工委、党组)负责领导、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培训,由市委宣传部理论处王彦龙处长进行辅导授课。二是加强网络监管。下发《落实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区属党委(党工委、党组)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具体举措。下发《关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针对“更新维护不及时”、“三审三校”制度不完善和门户网站是否做好等级备案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2021年以来,针对疫情、教育、执法、民政、卫生、食品安全等10个方面,编写了10册《突发敏感事件舆论引导与新闻发布参考手册》,编写《社情民意及热点舆情专报》80篇。三是依法依规管理宗教民间信仰事务。全面部署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建立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制度,印制宣传海报广为张贴宣传,引导、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部署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普查备案、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两个专项工作,修订《思明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确定19处民间信仰场所区级联系点,对有一定历史渊源、信众较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且无未解决信访问题的17处民间信仰场所进行备案登记。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对群众反映涉佛、涉道、涉民间信仰的信访举报,现场调查处理,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我区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秩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6)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区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每半年由区纪委向区委汇报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区委专题研究分析。区委召开常委会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以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梳理分析我区2020年以来巡视巡察、上级督办通报、主体责任检查、纪检监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为全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方向和任务。二是深入形势分析。每年组织区属各党委开展自查分析,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区纪委监委突出“见人见事”,梳理日常监督、查办案件发现的典型、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体制机制漏洞,研判廉洁风险,及时梳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困难,向区委专题报告提出工作建议,为区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参考,2021年向区委专题报告3件。
(17)关于“一些区直部门、街道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抓落实整改。针对6家单位2019年度未按要求开展本年度主体责任检查的问题,已对6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做到立行立改。二是提升检查实效。制定2021年区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成立10个检查组,已完成实地检查、集体约谈;将6家2019年未按要求开展主体责任检查的单位纳入2020年度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同时结合落实省委、市委主体责任检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调各单位要按要求严格自查,切实提高主体责任自查质量,提升管党治党责任履行实效。
(18)关于“案后谈话质量不高。谈话内容提希望的多,讲问题的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领导,由区委领导班子根据分工联系安排,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建章立制,堵塞风险漏洞。结合区委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推动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加强问责工作,按规定对受到处分、处理干部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二是提高案后谈话工作质量。加强对各单位谈话函询组织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对工作过程中的表格填报、方案预案等作出指导,根据《镇街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图及常用文书格式参考》对文书格式进行规范,确保谈话函询工作规范、高质量开展。三是推动案后整改走深走实。注重谈话质量,坚持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切实让思想见底、问题见面,推动建章立制,堵塞风险漏洞,带动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
(19)关于“巡察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专项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督促整改落实。2021年7月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区委党校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建立每月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巡察干部集中学习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巡察工作的各个流程。把“近邻”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换届纪律等作为社区巡察重点监督内容,将“六稳”“六保”常态化工作等各类“国之大者”落实情况纳入今后巡察监督重点。二是加强监督贯通融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思明区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巡中调研,2021年4月巡察社区期间,邀请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参与研判,提升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制定《思明区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区委组织部明确拟提任或晋升的人员所在单位正在接受巡察及现场巡察结束半年内的,听取巡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意见。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针对“有的单位整改不够坚决彻底”问题,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拟定督查方案,分组走访涉及的被巡察单位,各单位已完成整改。重新梳理被巡察单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为契机,加强整改“再督促”。
7.履行监督责任仍有差距。
(20)关于“落实‘1+X’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监督质效。省委巡视后立即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暨“1+X”联席会,2021年8月再次召开2021年“1+X”监督工作联席会,分别通报我区“1+X”职能部门履职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能部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问题,推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二是规范线索移送。在原有线索移送机制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进一步明确各“1+X”成员单位每季度要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一次问题线索和工作总结,确保材料完整、规范,区纪委监委对发现问题不移送甚至泄露问题线索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2021年以来,全区开展“1+X”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36条,处理66人。三是强化专项督查。制定《关于“一区一清单”治“四风”树新风工作方案》,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4类易多发共性问题,分别筛选出具体整治项目,形成“整治清单”,紧盯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实施精准整治措施,2021年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8件8人。
(21)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倒排时间表。针对“有19件问题线索2年未办结”问题,倒排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部分立案条件较成熟的线索拟于2022年上半年办结,其他线索力争于2022年12月底办结。已办结11件(其中立案6件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剩余8件(包含中华街道1件)力争于2022年12月底办结。二是月跟踪督办。依托案管系统整理汇总较长时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实行未办结线索月督办制度,每月定期通过《思明区纪委线索处置情况反馈表》进行跟踪汇总,及时督促较长时间未办结的线索尽快办结。三是规范线索办理。召开全区案管工作交流会,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问题线索管理等进行指导规范,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2)关于“日常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基层监督力量。派驻“两院”纪检组长已任命到位,已调动4名工作人员,另4名工作人员正在调动。统筹加强审查调查人员力量调配,积极推进派驻国企纪检组增加人员配置,派驻国企纪检组副组长已任命到位。调整基层纪工委委员13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人。2021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组深入监督单位参加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6场,监督推动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反馈等问题深化整改。二是推动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各“1+X”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2021年以来,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已党纪政务立案10人。制定《思明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通过任务内容量化规范,为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供指南。三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治理。制定《思明区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排查问题36个,“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制定《思明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方案》,问责追责干部8人,其中立案查处2人。四是发挥信访举报作用。建立“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受理体系,持续规范检举举报平台使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换届选举期间,建立线索快速核查、信访联合处置机制,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2021年以来已对2名社区干部立案处理。
(23)关于“一些案件处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盘分析。针对省委巡视组点出的“杨某某案件”进行复盘,该案的主要责任人吴某某已于2021年6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杨某某已依规依纪给予免予党纪处分,给予诫勉。二是开展案件评审。2021年以来,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自查,配合上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积极查缺补漏,总结整改,提升查办案件质量。按规定对案件处置集体研究,及时向上请示报告,努力做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加强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和处置结果审核把关,2021年7月以来,为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思明公安分局纪委审核办结信访件51件,把关反映问题是否查清、处理是否得当、程序是否合规,确保核查处置到位。四是推进规范办案。加强对“12+3”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规范,建立详细台账,每月汇总统计并上报数据,对立案、留置等文书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备案,确保各项措施使用规范得当。
8.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24)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违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推进整改。鼓浪屿风景区党工委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核查,并将该问题列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进行整改,已责成代建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区建设局联合筼筜街道对代建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教育。筼筜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廉政教育,增强招投标业务经验,并制定《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审核制度。二是开展招投标领域自查。区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部署2017年以来达到招标限额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涉及区直部门、街道、国企等20余家单位,累计排查145个项目。对在我区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项目开展“回头看”,委托招投标专家对2020年9月以来区级办理招投标备案25个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说明、中标结果等备案信息内容全面复核。三是加强培训指导。邀请市招标中心及相关行业专家授课,对招投标政策及业务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区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推进评定分离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区级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审核,强化审核把关,建立承诺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政府投融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推动2017年以来达到招投标限额项目业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内控制度13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内部招投标管理流程。
(25)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设置排他性条款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召开整改专题布置会,强化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加快推动整改落实工作。下发《财政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深入分析问题,查摆问题,提出举措。二是严肃追责问责。经核查,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另外,进一步调查核实陪标事宜,向区图书馆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追回投标保证金。三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督查。联合市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代理机构检查,将采购文件资格条款、评分条款、需求条款设置歧视性、排他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组织现场监督重大项目的评标活动,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制作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课件发给全区预算单位自学。制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和《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常见问题问答》,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厉打击围串标行为。建立采购提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采购单位咨询较多、比较模糊的问题,制定《思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自行采购管理的意见》《思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自行采购活动服务提示》。
9.政府性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26)关于“财政扶持资金发放存在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核实金额。严格按照税务营收数据对照奖励政策重新计算奖励金,认真核算超额发放的奖励金额,形成应退款企业13家、应退金额514.5万元的明细清单。二是建立专班追回金额。建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商务局牵头的资金追回专班,由区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收回部分商贸流通业奖励金专班会议。向全部13家企业送达书面通知,现已完成退款365.5万元。未完成退款的4家企业,已启动相应法律程序,委托律师电话追讨,起草并送达行政决定书,合法合规向企业追回相关款项。三是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现有商贸业政策,认真评估扶持奖励有关规定条款及实施细则存在的漏洞和风险,正在修订《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今后将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数据作为计算奖励金的依据。
(27)关于“门票收入、管理存在违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门票问题。一是坚决整改。积极推动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门票纳入核心景点联票。二是约谈提醒。已对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现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建章立制。2021年7月,鼓浪屿管委会研究制定《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并监督该馆严格执行。针对鼓浪屿文旅中心门票问题。一是立行立改。2020年账务上体现的年终余额310.26万元,为2020年12月门票收入尾款,已于2021年2月5日上缴。2016-2020年的门票收入均按通知应缴尽缴。2016年前确有存在超出年度核定数额的景区门票收入留存,该笔款项已于2016-2018年间分三次缴清。二是批评教育。针对门票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已对现任财务科负责人、总会计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建章立制。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月度门票收入应于次月完成对账、结算及上缴。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执行,应及时上报审批”。
(28)关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工作专班。2021年7月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项整改布置推进会,下发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当月组织力量对10个街道的账目进行现场逐笔核实,并逐项督促指导街道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截至2021年底,5个街道资金出借及代垫款应收回2117.37万元(其中鹭江街道165.31万元、开元街道513.73万元、筼筜街道1141.4万元、莲前街道296.91万元、鼓浪屿街道0.03万元),已收回1709.11万元,剩余款项正通过法律诉讼等相关程序积极进行追缴。街道层面共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10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借垫款清理情况列入今后区对街会计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街道要严格执行财政往来款项的管理规定,防微杜渐,防范风险,持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29)关于“公房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布置会,要求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明确整改进度时限,强化收缴力度,对恶意拖欠租金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确保在整改时限内落实公房对外出租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市场配置。二是落实追缴整改。公房未公开出租方面,区属单位108处房产已完成整改。鼓浪屿28处未公开出租公房已清退收回6处,1处不属于直管非住宅公房资产,按规定继续作为公益性项目使用。因鼓浪屿岛上公务用房紧缺,又严格控制新建改建,另21处公务保障及公益民生配套用房确需继续使用,区政府已研究批准。公房租金应收未收方面,截至2021年底,区属单位未收回租金81.62万元;鼓浪屿管委会应收未收租金251.36万元,已追回欠缴租金60.56万元。上述未收回租金均已走司法或者法律程序处理。三是加强制度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自管公房管理的通知》《鼓浪屿直管非住宅公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及4项配套实施细则,完善公房管理制度。四是严肃追究责任。鼓浪屿管委会对公房管理不严负有责任的房管所所长、3名房管员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加强监管检查。将公房管理纳入年度“1+X”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对公房数量较多和问题较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公房管理不到位、巡查不及时、监管责任缺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党内政治生活中区级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不够。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中区级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区级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1年7月25日前,区委常委班子、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分别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建立问题档案,列出整改清单,确保问题无一放过、整改无一落空、意见逐条落地。2021年8月底前,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落实批评和自我批评,带领全区党员进一步凝聚努力奋斗、拼搏争先的前进动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落实党委(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联系点,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转化提升。
11.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细研判。对全区公务员、参公事业和事业领导干部队伍进行分析,剖析结构特征、存在短板及具体原因,形成《思明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现状分析报告》。提出“加大职级、职员等级晋升力度,树立年轻干部使用导向”等改进思路。二是计划先行。起草《思明区年轻干部“培优增量计划”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较2021年初,实现30岁左右为科级领导干部主体、每个街道领导班子中有1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的目标。制定加强源头建设、加强统筹谋划、加大选拔力度等9条措施。三是激活源头。2021年通过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优秀村(居)主干专项考录、选调生接收等方式,新招收公务员25名,并报送事业编制人员招考计划16名。通过吸收一批年纪轻、素质高的干部,全区“90后”年轻干部整体比例有一定提升。四是做好储备。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跟踪培养,建立年轻干部动态信息库。
(3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条例学习。区委常委会、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分别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强化执行条例的力度。二是深入剖析反思。区委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17个问题,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12条,已完成整改。区委组织部作为选人用人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部务会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剖析原因,主动认领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条,已完成整改。三是全面规范程序。采用多种方式先后深入学习各类选人用人党内法规17项,并对照相关规定,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细化干部管理权限、实施主体、选拔任用流程等5大方面31项程序,对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做出严格规范,确保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到位。四是按规制定方案。在干部提任和晋升职级前,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形成书面动议方案和推荐考察方案。2021年以来调整的4批次干部均按照规定制定动议方案和推荐考察方案。同时,由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对干部科全体同志进行提醒教育,重申规定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五是抓实任前报告。通过组织部部务会、支部学习等形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以及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进行再学习,对2017年以来执行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自查,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23种具体情形执行任前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33)关于“‘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存在不按职务级别、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学深悟透政策要求,2021年7月19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对一名干部的职务任命予以纠正。二是深刻反思。在2021年7月29日组织部部务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部务会班子以及分管领导对掌握干部工作政策规章不够精准、执行不够严格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严肃批评。三是举一反三。对不按职务级别配备干部问题进行再摸排,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按照部门“三定”方案所核定的领导职务级别配备干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加快消化。加强编制法规意识,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对因机构改革超配的领导职数加快消化,已于2021年底全部消化完毕。五是引以为戒。由组织部、编办共同加强干部职数管理,建立日常沟通协商机制,加强编制职数前置审核。在开展干部动议前,由组织部门征求编制部门意见,参考编制部门的答复情况完善动议方案,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
(34)关于“日常监督不够严格,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对已备案人员信息重新进行比对梳理,对信息不完全及未及时更新的进行补充和纠正。通过与出入境部门提供的证件核查情况进行比对,对未上交证件再次集中催缴。结合审批记录、出境记录、持证情况、外出报告单、请销假记录,开展出国(境)审批情况清查,共排查出2017年以来未审批出国(境)或虽有审批但擅自变更行程和出国(境)时间地点,以及审批不规范20人。二是制度约束。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制定下发《思明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规定》,修订完善《思明区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规定》,通过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确保监督管理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学习。于2021年9月下发通知,在全区干部中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制度规定专项学习,对新制定、修订的《思明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思明区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规定》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四是依规处理。对违规干部,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帮助干部认清错误、改正错误、不再犯错,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程度,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13人进行批评教育、4人责令检查、2人诫勉处理。同时,由时任区委组织部部长对负责审批工作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35)关于“部分区直机关和基层党组织还存在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组织程序不够规范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人大机关党支部已重新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计划。2021年7月,对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组、党(工)委、党支部三级抓党建工作机制,结合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和做好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深入开展全区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抓好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所在支部“创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亮绩”和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三是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区直机关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制度等情况,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五年规划落实情况自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相关政策法规等重点内容,先后举办5期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加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推动提升机关党务业务水平。五是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近邻党建,结合精准“双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进楼宇、进园区、进社区、进小区,在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体现担当作为。
(36)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将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并下发《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分解5大项75小项工作任务,对党支部基本制度、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组织活动、基础保障等方面工作进行项目化跟踪管理,促进基层党务工作质量全面过硬。依托“厦门党建e家”平台开展“五查五看”,对全区党支部基本建设进行日常“体检”、季度通报,2021年以来,通报并推动整改基层党建存在问题14项。三是认真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统筹、精准推进,2021年全区共发展党员358名,完成年度发展计划,把牢政治标准,坚持将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的队伍中。
(37)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进处理。己对嘉莲街道党员康某某进行核查,经多方查找,未能找到其入党志愿书等重要入党材料,无法证明其真实的党员身份,构不成立案条件,组织部门已按程序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已对时任社区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已对仙阁社区第六党支部原书记洪江琼免职处理并调整该支部书记。二是持续跟踪整改。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走访巡视指出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其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嘉莲街道党工委严把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真实关”,针对个别转入党员信息不完整、有误,特别是党费逾期未缴情况,及时向党员讲全讲透,及时查缺补漏,确保转入党员信息真实、准确。严把管理服务“责任关”,2021年7月以来,嘉莲街道党工委对失联党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两名失联党员,均予以停止党籍处理。筼筜街道党工委针对党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及时理顺组织关系,分类处理。如安排5名党建指导员挂钩包片15个社区党委,有针对性指导党建工作;针对将户口空挂在辖区内的15名党员,根据其实际工作地或居住地进行组织关系转移;强化日常培养管理,对于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1名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3.干部担当作为还有差距。
(38)关于“干部担当作为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核查。2021年7月16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由纪检监察室对黄厝居委会拖欠工程款导致违约损失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对2名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向全区政法干警作廉政教育报告,解读政策,释纪释法,强化政策感召。查办案件中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自查从宽”,对主动投案的10名干部从轻、减轻处理,为1名已移送司法的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三是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执法力度不减、温度不缺,通过党风廉政再教育帮助12名干部放下包袱、积极作为。澄清1件不实举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加强正反典型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在2021年年初区纪委全会会前播放区科信局原局长叶加河严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通报思明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洪又新严重违纪违法案,通报“四风”问题典型案例5起,发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1000余次。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大力宣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为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存在偏差。
(39)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区委牵头深化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2021年度)》,把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列入本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对问题整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整体推进问题解决。并将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纳入2021年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问题整改推动缓慢,或整改不深入不全面的开展个别约谈、集体约谈,确保整改有力有效,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筼筜湖水质监测。区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入海排放口加强管护和问题整治。加强测管联动,对岛内和鼓浪屿入海排放口整治和管网截污工作巡查督导,2021年以来出动1384人次对辖区99个入海排放口进行日常巡查。对筼筜湖进行监测,2021年7月监测结果显示,筼筜湖水体中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浓度分别为0.031毫克/升和0.457毫克/升;与2020年基准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5.3%和16.7%,水质有所改善。三是加强近岸排污口整治。区污水“两高”建设排海口整治工程39个排海口已完成整治,2021年9月制定《思明区排水设施运管方案(暂行)》,针对个别排海口因箱涵淤泥、地下水渗漏及新增经营户雨污水管混错接问题导致排口水质出现波动情况,将继续跟踪监测、查缺补漏。委托厦门水务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对排海口整治工程新建设施进行管养巡查,建立了一体化截流井、泵站巡查、清淤等维护管理机制。
15.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效。
(40)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2021年7月,区纪委监委向区城管局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2021年8月,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前往违建点进行现场调研,督促区城管局按巡视整改规定时限拆除违建房屋。该违章建筑物用于出租营利的活动板房部分已全部拆除完毕,拆除面积1535.04平方米;剩余未拆除的违建系黄某某于2009年自建自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厦府〔2014〕362号)的界定,与周边同类建筑进行分类处置。二是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信访举报归口受理、研判、提出拟办意见、交办督办、实名举报接收告知、移送转送、办结等信访举报处理机制流程。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内问题已办结,业务外问题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信访件建立台账,定期跟踪督促落实,推动信结事了。三是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研究制定《思明区纪委监委开展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0个问题分为“督促整改类、拟谈话类、拟核查类”三类进行分层分类处置。已针对督促整改类问题和拟谈话类问题发出督查督办通知书8份,针对拟核查类问题发出督查督办通知书4份进行直查督办,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予以严肃问责。
三、巡视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以及巡视反馈问题的核查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一组巡视思明区期间,共向思明区纪委监委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共计50件,其中信访件43件,问题线索4人7件。思明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访件已办结40件,正在办理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2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3人。另,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核查责任,对8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5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8人:给予原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卫部莲前环卫所所长郑瑞明,原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四级高级警长董辉,时任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收运队负责人陈文锋,时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筼筜中队二级主任科员吴金井,时任厦门市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白政和,时任厦门市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杨凤林,时任厦门市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潘璀璇,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综执办工作人员王子轩党纪政务处分。
(二)诫勉8人:给予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卫部莲前环卫所工作人员姚晓玲、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卫部莲前环卫所工作人员韩运苟、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筼筜中队中队长庄伟荣、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西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黄雅琼、厦门市思明区环境卫生中心基建资产科科长苏峰、厦门市思明区图书馆副馆长陈俊琳、时任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仙阁社区党委书记徐绍玲诫勉;给予时任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文灶社区党委副书记袁帅诫勉教育(效能问责)。
(三)其他处理82人:免去党内职务1人,批评教育31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检查2人,谈话提醒1人,提醒谈话42人,约谈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第14条:关于“区属国企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相关区属国企已研究制定2021-2025年企业债务风险控制目标,2021年已累计回笼资金17.33亿元,已安排部分资金归还债务,我区已拨付2亿元增加国企注册资金,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及抗风险能力,确保2021年资产负债率按债务风险控制目标完成。
下一步措施:2022年,将按“遏增量、去存量”精神积极督促相关区属国企加快有关项目的销售进度,统筹安排回笼资金归还债务。推动相关区属国企落实分年度降负债方案,力争企业当年度比上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争取早于计划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左右。
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第2条: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本岛’‘两高两化’的重要要求还有短板”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2个片区的改造提升工作涉及征地拆迁、土地综合开发等政策,较为复杂。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完善思明区片区综合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争取上级支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的工作路径,理顺全周期工作环节和流程,推动片区改造提速。
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推进。
第7条:关于“教育资源配置滞后城市化进程”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我区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户籍数是动态变化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谋划教育项目。
下一步措施:我区将在推动好现有基建项目的基础上,结合人口发展规律、户籍政策导向,密切关注各片区未来生源,有针对性的谋划、建设学校项目。同时紧密联系对接各片区指挥部,明确建设需求,争取配套学校早日动工、尽快建成。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第8条:关于“健康医疗、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1)健康医疗方面:按照调整后的市规划,至2025年12月底将建设塔埔、金桥社区卫生分中心和黄厝、莲丰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15分钟健康服务圈”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中关于区级疾控力量已按标准配比到位。(2)养老服务方面:我区人口老龄化水平全市最高。由于未实现建设区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目标,且较难生成大型养老项目,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距离40张的既定计划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措施:(1)健康医疗方面:塔埔分中心建设地块已在调规,2022年推动动工建设。金桥分中心纳入滨北超级总部片区空间规划,持续跟踪进展。黄厝站、莲丰站2022年内通过租房解决用房问题,长期纳入社区用房规划建设进一步解决。(2)养老服务方面:2022年将新建2个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积极利用万寿片区等地块新增2处大型养老服务综合设施,增加床位1500张以上。推进“家庭养老床位”新模式,遴选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机构参与试点,把专业机构的养老床位“搬进家”,提供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第21条: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19件2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已办结11件(其中立案6件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此前受疫情影响走读式谈话暂停无法约谈有关人员,初核工作未能进一步开展。
下一步措施:2021年12月“走读式”谈话重启,已立即着手调取相关人员医保信息、办理“走读式”谈话手续,开展进一步核查。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第26条:关于“财政扶持资金发放存在疏漏”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工作专班通过电话、走访、委托律师催促、法律途径等多种手段追回应退款项,已有9家完成退款,3家部分退款,1家未退款,退款金额合计365.5万元,未退款金额149万元。针对未完成退款的4家企业,均已送达要求退款的行政决定书。
下一步措施:继续催促企业退款,对未退款企业,按法定程序追回。尽快修订出台《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持续跟踪。
第28条:关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各街道应收回2117.37万元的出借及代垫款,共18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7项,收回1709.11万元;基本完成11项,涉及金额408.26万元。
下一步措施:将继续督促各街道加大借垫款催收力度,分类推进。已采用法律诉讼的加强与法院沟通,密切跟踪审理进展,涉及上会研究的要及时提请研究,明确为坏账的加快按程序报批处理,尽快完成扫尾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持续跟踪。
第29条:关于“公房管理不严”的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1)区属公房方面:未公开出租的区属单位108处房产已全部完成整改;应收未收部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收回租金81.62万元,已走司法或法律程序处理。(2)鼓浪屿管委会公房方面:已追回14户租金共60.56万元,仍有12户共190.8万元欠缴租金未追回,均已启动法律程序追讨,9件已向思明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1件正进行立案前调解,1件处于重审阶段、1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下一步措施:(1)区属公房方面:未收回租金事项中,将继续督促各单位完成追缴,正在走司法或法律程序处理的,公房管理单位根据处理结果进行追讨欠款;已经院判决并申请强制执行,欠租方无可执行财产的应收租金,公房管理单位按照资产核实管理权限进行坏账核销。(2)鼓浪屿管委会公房方面:积极协调法院及相关部门,尽快推进12户欠缴租金案件立案,并加快法律流程,尽快追回欠缴租金。健全落实公房管理机制,堵塞漏洞、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并持续跟踪。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667085;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46号208室;电子邮箱:smq_xunchaban@xm.gov.cn。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