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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3-05
  • 文章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2月19日至3月21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含9个驻外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巡视。6月16日,省委巡视三组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提出了4个方面整改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和驻北京办、驻上海办、驻广州办、驻深圳办党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办公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成立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各驻外办党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均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厅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总责、负主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落实省委巡视三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需要整改的问题细化为48项具体内容,并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厅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各处室、各领导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落实责任、凝聚合力,有效形成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集中整改期间,6月29日、7月29日、8月19日、9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党组4次召开党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跟踪督办,确保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全面认领、不打折扣,照单全收、一个不落。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办公厅党组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带头开展整改。7月22日,办公厅党组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书记代表办公厅党组作对照检查,厅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巡视整改工作夯实了基础。办公厅各位党组成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日常督促等形式,指导协调各责任处室按照序时进度落实整改。7月26日至30日,厅领导带队赴各驻外办开展工作调研督导,了解驻外办工作运转情况及巡视整改进度,指导各驻外办切实做到真整改、改到位。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对涉及多个处室的整改内容,做好分工,统筹安排;同时强化日常督促,及时跟进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答疑解惑,进行协调,确保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三)紧扣发展大局,以巡视整改带动各项工作提升。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贯通起来,与提升工作质量效率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当好参谋助手、强化督促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服务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全面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滴水穿石”“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传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工作成效更好推动问题整改,积极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细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既就事论事、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长效、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把推进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立足办公厅职能定位,推动督促省发改委及相关业务部门紧密对接各地发展需求,科学有序高质量编制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同时,协同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围绕“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和“五促一保一防一控”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省委巡视三组反馈巡视情况后,办公厅和各驻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规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管理、加强办公厅机关党的建设、绩效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制度藩篱进一步织密,整改成果得到有效拓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一方面: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1.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动超前谋划不够到位

  (1)关于“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并融入新发展格局,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突出“五促一保一防一控”,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检查,及时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及早发现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精准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印发《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制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经济形势和做好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五促一保一防一控”重点工作。二是立足办公厅职能定位,推动部门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督促省发改委开展“六稳”“六保”情况通报会商,谋划全省集中开工项目,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支持省商务厅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平台搭建、专项行动等手段,持续打响“全闽乐购”品牌,出台系列措施促进消费。1—11月网络零售额增幅高于全国15.2个百分点,农村网络零售额居全国第3位。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4.0版,全省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效在前七大外贸省市中分别列第2位、第3位。督促省文旅厅研究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督促省文旅厅等单位梳理招商对接大企业和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情况。推动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好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牵头抓总的作用,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口岸疫情防控,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闽人员风险管控,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为统筹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2)关于“2017年以来,厅党组成员牵头组织的31次调研中,未针对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居民收入等短板弱项和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开展深入调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秉承“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各位厅党组成员均结合调研,认真撰写了调研报告。二是围绕强化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探索闽台融合发展新路等重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建议,提高服务省领导科学决策水平。督促省科技厅围绕高质量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完善高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激发科技人才活力等领域开展调研,形成提高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支撑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调研报告,服务省领导科学决策。会同省工信厅、人社厅等部门,围绕强化电力供应保障、增加居民收入等主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研究相关对策,为省领导研究迎峰度夏电力保障及天然气价格工作提供决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实地调研了解基层财政“三保”运行、政府专项债券使用、企业复工复产等情况,现场帮助企业对接申请我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协调推动省金融监管局、台港澳办等八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福建省金融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赋予台胞台企金融服务便利化等12条优惠政策。指导省台港澳办、商务厅,围绕福建在“新四通”的作为空间、祖地对台青的吸引力、提升涉台经济园区对台产业集聚功能作用研究等8个方面,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将专题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着力点。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台港澳办深入调研探索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道路,推动出台《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联芯、古雷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泉港国亨石化项目、泉州台投区高端镜头项目、奇美石化二期等重点台资项目取得实质进展。

  2.发挥中枢机关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不够到位

  (3)关于“对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加快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系统研究不深,协调推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数字经济方面。推动出台《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数字福建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推动颁布实施《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动省发改委、数字办积极培育做大17个省级重点平台,制定出台《福建省促进电竞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积极打造电竞产业生态圈。推动省发改委、数字办督促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总结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推进。二是海洋经济方面。指导推动省发改委研究制定《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印发实施《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推动省海洋渔业局印发《福建省海洋观测网规划(2021—2025年)》。三是绿色经济方面。制定《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等。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省(含厦门)共计240个项目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建成并公布四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共计441个。督促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配套机制,形成责任体系,指导三明市制定《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实施方案》。

  (4)关于“推动解决数字福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工作方案》,依托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的能力。二是督促省数字办积极推进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整合共享,2021年新增完成71个业务系统的对接任务,实现相关政务服务办件回流。三是督促省数字办加强数据共享需求梳理,省直单位和九市一区已在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上形成各自的政务数据需求清单,可通过平台实时提交需求申请。四是推动省数字办加快制定政务网络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

  3.加强效能建设,督促和推动工作落深落细落实不够到位

  (5)关于“‘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树得不牢,对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2021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报送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的通知》,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纳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清单,推进落实各项任务。二是印发《2021年度福建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福建省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扣分办法》,将推行项目工作法情况纳入察访核验范围。三是印发《关于厅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把建立“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制度,纳入办公厅绩效管理,制定工作任务清单,逐月对照梳理,及时跟踪督促;每季汇总小结,研究推动工作;每年总结评比,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纪委监委二室室组联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专项监督,规范全省绩效管理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6)关于“跟踪‘六区’叠加政策落实盯得不够紧、抓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跟踪督促福州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等5家牵头单位,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落实“六区”叠加政策。二是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发函,督促梳理汇总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分别于8月、10月,会同省发改委赴平潭调研,现场察看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以及国际旅游岛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具体工作。三是协调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部署的6大领域26项重点任务和38项重大改革成果全面完成,生态省20周年和生态文明试验区5周年建设评估顺利完成。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模式、福林贷、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机制等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四是组织开展高质量建设21世纪丝绸之路核心区工作调研,提出15条对策建议。推动制定《福建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出台《2021年度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要点》,明确2021年具体工作任务。成功举办第三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不断提升论坛品牌影响力。“丝路飞翔”“丝路投资”等一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五是推动省发改委充分发挥省支持福州新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督促落实《关于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督促省发改委研究制定支持福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福州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评估,指导新区科学谋划和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工作。推动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支持福州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福州新区建设需要省级协调解决事项。督促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福清江阴港城经济区成功列入国家“十四五”重点支持的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六是印发《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福厦泉高新区作为自创区核心区的带动能力,推动落实好国务院赋予的政策措施。督促省科技厅加快发挥自创区辐射带动效应,首创设立自创区协同创新专项,引导省内其他高新区主动融入自创区建设。督促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发挥作用,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对自创区2020年工作开展考核评估,督促福厦泉三地认真对照考评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高质量打造自创区创新高地。七是支持省商务厅发挥自贸办职能作用,调动5个专题组、3个片区主动性、创造性。总结自贸试验区挂牌6周年工作情况,起草自贸试验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任务分工方案》。组织开展新一批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和“双自联动”创新举措的筛选评估。“推动两岸征信信息互通、优化信贷服务”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上报国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等6项创新举措,被推荐至全国复制推广。梳理上报扩区等13项先行先试的政策诉求,自贸试验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获国家外汇局支持。推出35项创新举措,全国“最佳实践案例”增至7项。实施大陆首份台商投资专项指引和107项对台先行先试举措。八是常态化开展“六区”叠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7)关于“督促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省‘十三五’规划不够,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发改委组织开展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督促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等针对“十三五”规划中6个指标未完成问题,认真分析总结未达标原因。印发《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指标设置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效衔接。二是协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动实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建立组织实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并牵头建立任务落实机制,定期督促各项分工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督促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高质量编制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与各地发展需求作充分衔接。

  (8)关于“督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省委农办修改完善《2021年度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目标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长制、林长制列入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指导省河长办研究制定《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二是推动省环保督察办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三是协调省教育督导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教育经费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双减”工作等重大教育项目专项督导,确保教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3个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点面结合部署推动重点工作。四是发挥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作用,坚持“日协调、周调度、月评估”机制,全力以赴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推进疫苗接种,扩大疫苗接种覆盖人群,筑牢人群免疫屏障。修订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印发《福建省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8项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积极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总结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我省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医疗“创双高”工作,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和医学人才培养,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建成标准化村卫生所11063个、占规划设置的93%,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已全省覆盖。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院等建设,出台《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五是成功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省世界遗产数量上升至全国第二位。推动省文旅厅先后与上海、云南、贵州签订文旅合作协议。出台《关于加强沿海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六是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泉港石化园区安全控制区居民搬迁、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2项整改任务,推动省环保督察办督促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整改,目前2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对4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跟踪指导,健全交账销号、第三方评估等长效机制,不断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和主体责任,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4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9)关于“驻外办信息收集、省际交流合作的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北京办党组:一是加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研究,赴各省市驻京办信息协会调研,重点了解三省市先进经验做法,收集整编有参考价值的政策资讯,报送106条关于京津冀区域创新政策举措。二是建立交流工作机制,加强对省政府驻天津、西安、山东办事处信息工作的日常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将海洋经济研究作为调研重点课题,走访调研相关部委及科研院所,借鉴山东、浙江等省份先进经验,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四是了解闽商在兄弟省市发展情况和存在困难,争取为闽商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为“闽商回归工程”添砖加瓦。五是为我省引才引智工作做好服务,推动闽籍学子返闽就业。

  驻上海办党组:一是加强长三角比较研究,进一步挖掘长三角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做好重点信息专报。积极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对接,获取有价值的调研信息并结合福建的情况进行再思考、再加工。7月,以政讯专报形式报送《上海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调研与启发》,提出福建数字经济未来发展与转型的思路与建议。三是助力“闽商回归工程”,走访闽籍在沪商会、企业或参加商会会议,开展我省有关情况和政策的宣传推介,引导闽商回乡投资兴业。与省信访局、上海市信访办、省工商联等共同主办了服务民营企业“四访四通”调研座谈会,协助解决民营企业生产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召开福建驻沪联络机构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各兄弟省市在沪商会等,引导企业到福建投资兴业。五是推动招才引智工作。举办闽籍在沪医学专家联络会,组织闽籍医学专家返乡义诊,并与省内医疗行业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对接,推动青年优秀人才赴闽实习。

  驻广州办党组:一是强化信息收集和调研能力。制定驻广州办《关于加强信息收集与调研的办法》。将数字经济与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海洋经济等,确定为2021年闽粤两省比较研究的方向,及时准确上报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二是提升招商引资引智水平,促进闽商“回归”。健全资料库,及时更新在粤闽籍重点人士、在粤闽籍商(协)会、企业名单。加强政策宣传,发挥“福建省驻广办”招商引资引智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有的放矢、精准招商。主动搭建招商桥梁,积极做好“9·8”投洽会的客商邀请工作。努力构建招商联络平台,促进招商资源共享,提高引资引智效率。三是提升为在粤闽籍企业服务意识。加强与广东省福建商会及在粤各地闽籍商会联系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引导有意向、有实力的闽籍企业到福建开展项目对接,促进“闽商回归”。

  驻深圳办党组:一是准确把握信息工作方向。加强学习研究,把握省情要情和重点热点问题,准确分析信息收集报送方向。二是着力做好比较分析研究。充分挖掘深圳在科技创新、金融创新、人才聚集、先进制造、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实地调研与面对面沟通,形成调研文章《深圳港高质量发展经验对我省港口加快发展的启示》,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强化经济联络功能。已对接深圳市商务局(投资推广署)、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单位,加强与深圳乃至大湾区各知名企业,在深各产业、行业协会以及各地商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招商信息分析、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的推动联络工作,积极为各类企业到闽考察、投资兴业以及闽籍企业回归工程提供对接服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力度不够

  1.督促推动“让企业快办事、能办事、办成事”的力度不够

  (10)关于“在兑现政府承诺、提高服务企业质量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工信厅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指导督促省工信厅完善落实《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处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全程跟踪、分类处置,做到有件必查、逐笔销号、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加大投诉处理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受理投诉件113件(含国务院减负办交办19件),均已按照《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处理有关规定》的相关处置程序处置完毕。

  (11)关于“对中小企业的痛点难点考虑不足,面向基层的政策解读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局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征求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意见,总结评估前三期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发放情况、使用效果,8月26日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设立第四期100亿元规模的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将优化审批流程、建立企业诉求直达反馈机制、由“金服云”平台监测贷款审核投放情况等内容写入文件。截至目前,第四期已发放2565笔、96.66亿元,业务提交受理到批复完成的平均用时4.93个工作日。二是督促省工信厅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健全惠企政策汇集机制,开展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督促省工信厅建立“政企直通车”平台惠企政策汇集发布机制,汇集发布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惠企政策信息,2021年发布政策信息1200多条,同时优化政策匹配工具,开展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服务企业近40万家次;深入开展“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活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举办线上线下同步的政策宣传贯彻会,引导企业切实用足用活政策。三是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做好政策解读6项具体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解读责任,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密切跟踪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情况,督促各部门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2021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347篇,已发布政策文件解读率为100%。

  2.协调推动网上办事服务改革力度不够

  (12)关于“督促‘审改办’推动业务流程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审改办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改革,印发《省直部门“第二批”集成套餐服务改革事项清单》。多次组织对办理量大、企业群众需求迫切、推进较慢的“一件事”事项进行具体协调,加快实现“线上一次办”。二是推动省审改办、数字办推广“就近办、自助办”,首批18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已入驻“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三是督促省审改办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推动更多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2021年底,已新推进5930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与2020年相比,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部门数增加了6.70%、达3742个,入驻事项增加了11.71%、达18.31万项,群众办事平均时限缩短1.03天。

  3.指导推动各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力度不够

  (13)关于“从第三方评估看,各地指标均值差别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省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共同提升工作小组”,赴2020年度营商环境排名较后的城市,针对薄弱指标点对点指导,加强重点整改,缩小地区间差距。二是推动省发改委组织地市学习先进地区做法,先后推出三批、54条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梳理汇总厦门18个、福州6个列入国家标杆指标的先进做法,推送各地复制推广,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共同提升。三是在厦门举办全省打造数字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场会,现场调研学习厦门市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对标先进、改善提升。四是推动实施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从营商环境日常监测、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现场核验督导三方面,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现状,对标先进,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五是督促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督促各地各部门倒排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落实各项任务。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

  (14)关于“外请讲座未落实‘一会一报’和‘双审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省政府办公厅讲坛、讲座、报告会等阵地管理暂行办法》,对办公厅举办的各类讲坛、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对拟邀请的报告人、报告内容实施“双审制”,从严把好关口,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15)关于“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仅47条进行了‘三审三校’”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印发《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严格审查,进行“三审三校”。二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制定印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并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

  第二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够到位

  (16)关于“截至本轮巡视期间,厅党组未及时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驻北京、驻上海、驻深圳办党组均未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办公厅党组:3月24日召开办公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1年办公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制定《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作出安排。7月12日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上半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7月29日召开办公厅党组(扩大)会议,对办公厅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驻北京办党组: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印发《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二是3月26日召开2021年党建廉政工作会议,“三小办”和我省各设区市驻京联络处参会,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安排2021年相关工作。三是8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上半年政治生态情况,对当前政治生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向驻厅纪检监察组专题报告有关情况。

  驻上海办党组: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4月22日、8月4日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部署下一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一岗双责”清单以及监督责任清单。“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之间分别签订《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月17日,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政治生态情况分析报告。三是制定和落实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8月9日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

  驻深圳办党组:一是4月22日召开2021年度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及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工作做出部署安排。二是8月5日召开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分析会,总结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办事处目前政治生态作出分析研判,提出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措施。

  2.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到位

  (17)关于“未及时修订驻外办的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驻外办管理、运行、监督,7月26日至30日,厅领导带队赴驻外办事处开展工作调研督导,指导督促驻外办工作,了解运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管理工作的规定》,重点明确“大办管小办”的具体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从履行党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等6个方面,进一步规范驻外办事处运行、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18)关于“对驻外办开展政治监督的职责未充分履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

  办公厅党组:7月26日至30日,厅领导带队对各驻外办开展工作调研督导,了解驻外办工作运转情况及巡视整改进度。调研组在驻外办共召开了4场座谈会,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8月26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驻外办事处运行、监督和管理。

  (19)关于“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路举措,加强对“不想”举措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办公厅未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的10个党支部均已集中补学《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违法违纪40个案例》等。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赴潮江楼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廉政底线。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开展“廉政微党课”活动,以高质量的微党课提升廉政教育实效。三是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落实《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结合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查找制度上的漏洞,7月30日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对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借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监察建议》。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

  (20)关于“处置问题线索的精准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党内法规的再学习、再教育、再领悟,切实把握好政策规定,提高处置问题的精准性。二是对2018年以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未发现问题。三是办公厅党组对厅退休干部甘文应2018年少报告股票、基金问题,进行重新认定和处理,决定给予诫勉处理。7月21日厅领导对甘文应同志进行诫勉谈话,甘文应同志作了深刻检查并上交了检讨书。

  (21)关于“监督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制度汇编》,明确组内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单列出挂钩联系人的专项职责,为加强对驻外办的监督提供组织保证。二是严格落实《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督促驻外办做好各项报告报备工作,及时反馈监督意见,三是专题召开加强对驻外办有效监督、常态化监督的工作务虚会,研究提出建章立制、定期通报、专项检查、一线监督、警示教育、动态更新等6条具体举措,并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及落实。四是印发《关于推动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从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三不”等四个方面明确规范化监督,传导监督压力,改进监督方式。五是2021年底,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为重点的实地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督掌握的问题,以《纪检监察工作通报》形式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各单位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的充分发挥。

  (22)关于“厅机关纪委发现、深挖问题线索的能力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突出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时间节点通报中纪委、省纪委相关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组织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廉政底线。三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开展“廉政微党课”活动,提升廉政教育实效。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严格落实办公厅廉政勤政谈话提醒制度。五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

  (三)廉政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23)关于“应收账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办公厅党组:成立厅应收款项清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行政处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行政处处长担任,成员由财金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人组成,负责厅机关应收款项的清理工作。现对应收款项的单位(公司)和人员进行初步分类梳理。聘请福建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清查审计。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分类梳理、分类施策,可核销部分出具清查结果报告。

  驻北京办党组:一是对应收款情况开展核实,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对政务活动中形成的尚未及时结算的款项,督促信访处理中心查明情况、作出说明,于8月25日与福建大厦核对完毕,并收到全额退款,收款凭证连同情况说明入账。三是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往来核算办法,使应收账款和经费管理更加规范。四是指导督促“三小办”开展自查工作,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驻上海办党组: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制度的意识。就巡视反馈的“应收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查找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短板和不足,分析应收账款清理不及时的原因,并提出有关举措。二是针对巡视发现问题,对应收账款原始资料逐项梳理汇总,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及时清理收回账款。截至8月26日,已收回全部应收账款。

  驻广州办党组:坚持一把手主抓并指定一名副主任协管,财务处作为责任处室,继续抓紧推进债权追讨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追讨力度,定期做好确权、关注债务人经营和重组情况变化,按照终审判决结果协调法院做好执行的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清偿。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及时建立局系统应收账款清理台账,明确具体问题清单、具体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二是建章立制,2021年9月出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24)关于“管理局未经集体研究直接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建立管理局工程项目推进机制,严格落实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平台上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30万元以下的,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后提出办理意见,经项目推进机制审核报局务会研究。

  (25)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北京办党组: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的制度建设。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对办事处国有资产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梳理、修订。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办事处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合规性监管。三是按规定做好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盘点、核算、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软硬件建设,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驻上海办党组:一是完善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制度。督促资产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加强协调,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电子台账登记手续。二是加强固定资产出租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把服务部资产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力度。

  驻广州办党组:经对照自查,权属广州办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16号101、201房出租事项进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程序前因面积未达200平方米,仅口头请示、未书面向主管部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报批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巡视过程中已书面向巡视组报告说明。

  驻深圳办党组:一是完善资产清单。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资产情况编制账簿记录。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将所属资产纳入集中管理,房产证由专人统一保管。三是纳入平台交易。将出租类资产全部纳入省内交易平台进场交易,收益全部进入国库收入账户,充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出现违规占用公房,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隐患。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8月18日印发《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闲置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联合省财政厅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闲置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对部分单位进行走访和复查复核,督促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12月22日,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闲置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分类整改方案的复函》,完成各单位闲置房地产整改方案批复工作。二是8月1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印发《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全面梳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的产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列出权属证书不全问题清单。各部门(单位)已完成自查自纠、复查复核;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已完成重点抽查,各单位进入分类整改阶段。三是8月1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违规占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集中整治,清理清退各类违规占用的公有住房取得较好成效。四是8月19日印发《开展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联合省财政厅开展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省政府驻北京办、上海、广州、深圳办事处已报送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报告。

  (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

  (26)关于“办公厅改进调查研究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通知》,按照办公厅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秉承“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各位厅党组成员均结合调研,认真撰写了调研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省政府领导开展调研,及时收集整理调研过程中基层反映的问题、建议,会同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三是充分发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倾听民声、掌握民情的载体作用,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核查落实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提升督查实效。2021年,共转办留言线索1060条,其中核查办理49条,落实情况均已通过平台反馈国办督查室。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系统”,加强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情况的经常性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27)关于“离‘开短会、讲短话、办短文’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统筹监测发文。每年初制订全厅全年发文计划,每季度汇总实际发文目录,实施动态监测。二是加强公文把关审核。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的通知》,强化公文核稿错情通报制度。同时,成立办公厅公文审核小组,开展前置审核。三是严控发文数量范围。凡是上级文件没有明文要求各地制定配套政策文件的,原则上不再以省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制发配套文件,除了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制定的配套文件和指导全省工作、部署重要事项的文件外,可不发省政府或办公厅文件的坚决不发。2021年不存在超计划发文情况。

  (28)关于“管理局传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克服疫情、规划道路标高不确定等困难,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加快工程施工进度,采取多作业面施工,并联推进,同时加强项目规范管理,争创福州优质工程“榕城杯”,2021年10月全部楼栋结构封顶,12月主体结构完成砌体施工,比原计划提前了2个多月。

  第三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

  (29)关于“厅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2日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进行检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厅党组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将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持续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将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作为厅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的重要方式,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机关党委定期跟踪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截至8月底,厅党组成员均参加了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0)关于“管理局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倾听党员批评意见,自我检视,增进团结。二是7月23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凝心聚力、增进团结,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科学统筹规划

  (31)关于“干部年龄结构有待优化,干部交流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办公厅党组:一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结合省委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适时向省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结合干部调整配备,注重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做好老中青相结合的干部梯次配备工作,通过考录、遴选、调配等方式,有计划多渠道逐步补充年轻干部。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推动工作更好开展和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干部交流制度,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要求,从干部年龄结构、专业背景、同一岗位任职年限等方面分析,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年龄、个人意愿等因素,组织干部交流。三是强化干部基层锻炼。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争取更多机会,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西部大开发、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把干部放到吃劲岗位、基层一线和西藏、宁夏等艰苦地方磨炼。先后选派8名干部到省信访局、省河长办、省乡村振兴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等挂职锻炼和驻村任第一书记。四是加强驻外办班子配备。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全链条梯次培养工程的意见》,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室沟通,积极向省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着力搭建结构合理的驻外办领导班子。

  驻北京办党组:一是大力推动干部成长和发展,积极推荐优秀干部提任到办领导行列。二是针对省政府驻天津、山东办事处还存在班子平均年龄超过55周岁情况,6月25日召开办党组会议,会议研究并同意《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关于2021年下半年干部队伍调整方案》,推动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与能力素质稳步提升。

  驻上海办党组:一是注重干部梯队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科级及以下干部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适时提出处级干部任用推荐建议。二是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选派干部参与挂职、跟班学习等锻炼,建立干部任职年限管理台账,适时提出干部交流建议。4月19日至30日,选派1名副处级干部参加省委党校“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专题研讨班”学习。

  驻广州办党组:一是着手优化领导年龄结构,适时提请上级党组根据年龄和专业情况,在本系统或跨系统调整领导干部。二是加强对干部情况的掌握,组织对干部交流意愿进行了解,准确摸清底数,形成在职干部基本情况表;利用办公厅调研驻外办工作时机,及时就干部交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驻深圳办党组:一是组织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工作规定》等文件,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二是加强办事处党组班子建设,解决干部年龄老化、配备不及时、年龄老化问题。三是完善干部交流和培养机制。7月,重新梳理了办事处干部岗位职责,对办公室及信息处干部兼任的党务岗位进行调整,加强岗位锻炼。四是加强干部选拔和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在职数允许的范围内,加大选拔和晋升力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用足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全链条梯次培养工程的意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021年以来,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因素,开展3批次局机关干部职级晋升工作,逐步构建梯次培养格局。健全完善适时使用机制,加强局属单位班子建设,根据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制定了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办法》《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二是开展全局干部任职情况自查工作,2021年以来安排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驻村挂职等情况干部交流19人次。

  2.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规范

  (32)关于“厅党组配合省委选任省管干部时,有关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征询相关政策和程序,并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等规定,科学规范开展干部选任民主推荐工作。

  (33)关于“管理局在干部选任时未进行谈话调研推荐;驻京办任前公示时间不足;驻广州办党组会议研究涉及人事议题时拟考察对象未按规定回避”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北京办党组:组织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照条例进行自查。办人事处向办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任前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规定。7—8月,干部职级晋升、干部交流转任等均严格从公示落款之日的次日起算公示5个工作日。

  驻广州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确保组织人事工作依规依程序开展。驻广州办秘书处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2021年以来开展的5批次干部职级晋升,按规定开展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等,认真填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做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局人事处认真反省、检讨,组织全处干部学习《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等,向局党组作深刻检查。

  (34)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有待加强。驻深办3名退休干部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深圳办党组: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认真学习《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高政策水平,强化纪律意识。二是坚决马上整改。成立调查小组,对退休干部张某某、李某某、庄某某3人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问题开展调查。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兼职期间3位同志均未领取任何报酬,商会已终止聘请以上3位退休同志兼任相关职务。根据工作要求,已分别对3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再次全面摸排。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再次摸排全体在职及退休人员在社团兼职情况,经排查,目前已无在职及退休人员在社团兼任职务的情况。

  (35)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办公厅党组:一是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对干部档案进行查缺和补充完善,确保干部档案材料完整、规范。巡视指出的部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问题已全部整改。二是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原则,落实档案审核工作常态化机制,及时开展新进人员档案审核工作,确保应审尽审。

  驻广州办党组:经再次核查,问题涉及的同志出生年月已于2016年由广州办党组会议纪要认定。认定程序严格按照人事档案审核要求,由广州办派调查组到该同志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调阅并复印了原始户籍资料,县公安局、派出所均出具了证明书,调查组写了调查报告,并报党组会议研究后,填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8月,开展15位干部档案审查及查缺补漏工作,制定15本档案自查问题清单,并及时补充完善入档材料25份。二是坚持“凡进必审、凡提必审、凡转必审”,2021年以来,按照档案审核及干部选任工作要求,做好5批次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三是及时归档干部档案材料,巡视以来,收集归档干部档案材料773份。

  (三)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36)关于“厅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厅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党支部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厅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的联系原则、主要任务、联系方式和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2021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办公厅实际,进一步改进评议考核的方式方法,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要求报厅党组。三是抓实支部理论学习,6月开始,机关党委定期推出“支部理论学习提示”,列出若干重点专题,供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参考。7月,组织各党支部对支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巡视开展以来,各党支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联系处室职责和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交流研讨。机关党委坚持在每季度第1个月,检查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登记本》的记录情况。

  (37)关于“厅机关、管理局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办公厅党组: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整设置基层党组织。7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1个临时党支部。对任期即将届满的党支部,机关党委提前6个月进行换届提醒。目前各党支部均已完成换届。二是举办基层党建工作实务专题培训,邀请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同志讲授基层党建工作实务,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将基层党组织设置、按期换届情况、班子配备情况等,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以及党支部“达标创星”重要考核指标,通过严格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班子配备不全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8月31日调整优化局系统部分基层党组织。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7月21日,向省西湖宾馆党委发函,督促西湖宾馆党委及时开展换届工作。11月,西湖宾馆党委、工会完成换届。三是8月24日至26日,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省直机关工委党建专家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解读,对基层组织设置、换届选举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和辅导,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对党费收缴方式进行升级;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将党费收缴情况列入支部“达标创星”暨主体责任考评指标。

  (四)干部担当作为仍有差距

  (38)关于“厅机关有的干部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不担当不作为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8月25日制定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把平时考核作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突出考核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情况,严肃纪律规矩,奖优罚劣,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结合起来,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引导督促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营造浓厚的担当作为氛围。

  (39)关于“管理局斗争精神不足,2018年开始征求意见的《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送审的《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至今仍未出台;西湖宾馆转企改制工作进展缓慢;推进省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薪酬政府购买服务不够有力;省直机关清房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修改完善后,于12月4日将《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送审稿)、《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送审稿)按程序上报。二是严格按照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改革方案和时间节点,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至12月底西湖宾馆转企改制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积极开展调研,摸清局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及经费渠道。参照《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调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核定局属幼儿园编外教职工控制数,拟建立省直机关幼儿园编外教职工经费保障机制。四是8月1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违规占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集中整治取得较好成效。形成《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送审稿)和《省直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送审稿),按程序上报。

  第四方面: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40)关于“厅党组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16日下发通知,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会前征求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逐条逐项对照,深入自查分析,认真检视整改情况,并形成相关通报。二是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抓紧抓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省委巡视以来,办公厅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关工作,共组织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25人,均为如实报告。三是督促平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用足用好中央赋予平潭开放开发的优惠政策,每半年梳理汇总中央赋予平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四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年初部署、年中分析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41)关于“管理局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一是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负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整改进展情况,部署任务措施。二是上一轮巡视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关于“省机关服务中心管理的67宗国有资产空置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46宗已于2020年2月前完成整改。其余21宗闲置房产,由服务中心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7月30日成交2宗,11月16日成交19宗。关于“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屏东城某商业库房无偿使用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2021年7月,省机关服务中心商请将该库房无偿提供给小区业主作为非机动车停车场使用,解决长期困扰屏东城停车难问题。住宅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经住宅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转变该商业库房用途,作为非机动车停车位无偿提供给屏东城业主使用。2021年7月9日,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库房移交省直物业管理公司规范管理。关于“国有资产无法保值增值”的问题。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形式进行租金催缴,12.35万元拖欠租金均已缴纳。关于“工程装修、设施采购涉嫌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涉及的9个项目招标代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列出清单逐项合规性复核。管理局党组责成房管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等业务知识,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管理局工程项目推进机制,严格落实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有关规定。一方面,在政府采购平台上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另一方面,服务费30万元以下的,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后提出办理意见,经项目推进机制审核报局务会研究。关于“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对于“7宗闲置土地和23处闲置房产”问题:其中:1宗土地经省政府研究划转移交给省旅发集团,5宗监狱白沙土地已出租;16处闲置房产已整改。对剩余的1宗闲置土地和7处闲置房产,纳入房地产闲置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建立房地产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并会同财政厅对部分单位进行复查复核。12月,联合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相关单位提出的整改方案。各单位已按批复方案整改落实到位。对于“省西湖宾馆购置的某杂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问题:因该地块被列入福州第二水源保护地,福州市有关部门加强水源地周边生态保护,该土地性质未得到进一步落实,至目前仍为农用山杂地。2018年在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时,经批准该土地资产划转移交省机关服务中心集中管理。2020年省西湖宾馆经批准改制为国有企业后,向管理局书面申请划回该土地资产,将其转用途作为无公害果蔬种植基地,为支持改制后省西湖宾馆长远发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于2021年8月12日批复,同意将该地块返还省西湖宾馆。省西湖宾馆现已按企业资产运营流程,会同属地乡政府及相关企业洽谈合作事宜。三是2020年专项审计“部分资产土地证和房产证不全”未整改到位的问题。8月1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印发《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全面梳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的产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各单位进入分类整改阶段。四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关于“某限价商品房项目产权办理”的问题。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协调,取得福州市政府政策支持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支持,8月完成项目清算、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约1.3亿元,12月下旬通过土地核验、核准产权总登,住户即可申请办理产权证。关于“省直单位资产配置计划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通知》,印发《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东湖消防系统老旧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12月27日完成室外消防管网施工及设备安装验收。关于“《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协调,再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意见,修改形成《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送审稿)。12月4日将《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送审稿)按程序上报。

  (42)关于“驻厅纪检监察组未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列入‘见底清零’工作内容;对管理局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巡视整改,已督促省政府办公厅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一并整改到位。二是通过谈话了解、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巡视反馈管理局5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督促管理局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压实整改责任、见人见事见效。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应收账款清理不及时,存在资金损失风险”的问题中涉及办公厅的问题。

  办公厅党组:

  相关情况说明:应收账款由于历史久远、情况复杂,2019年经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清查也一时难以核实清楚,需要时间进一步理清。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应收款项的单位(公司)和人员进行分类梳理,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开展专项清查。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资产土地证和房产证不全”的问题。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相关情况说明:目前各单位土地证和房产证不全资产数量多、涉及面广,原因复杂,大部分为资料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全面梳理两证不全情况、列出两证不全资产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需要一定时间。为彻底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管理局在与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全问题专题集中整治方案》,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四个阶段:2021年7月至9月自查自纠,2021年8月至11月复查复核,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分类整改,2022年4月至6月形成整治情况报告。因此将该事项完成时限由2021年12月底前调整为2022年6月底前。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各单位按《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复查复核、分类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积极协调福州市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一并考虑在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登记问题。开展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订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梳理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的产权问题,列出权属不全问题清单。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3)关于“推进省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薪酬政府购买服务不够有力”的问题。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相关情况说明:因涉及人员定编、财政预算等体制机制问题,需协调省编办、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统一意见。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省编办、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汇报沟通,核定局属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职工人数,学习福州市公立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薪酬购买服务办法,推动相关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4)关于“2020年专项审计‘部分资产土地证和房产证不全’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相关情况说明:同(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23391;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电子邮箱:fjjgdw@163.com。

  
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
2022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xsgzxsdt/20220222/1709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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