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启动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批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2022年2月21日起,泉州市委巡察组对石狮市灵秀镇、晋江市安海镇、南安市水头镇、惠安县崇武镇、永春县蓬壶镇、德化县龙浔镇等6个经济发达镇开展常规巡察,相关县(市)党委同步派出巡察组对经济发达镇所辖全部村(社区)联动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近日,6个市委巡察组、11个县(市)联动巡察组均已进驻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通过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市纪委监委网站及刺桐清风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平台公布被巡察单位、各巡察组邮箱、专门值班电话及信访受理范围等内容,并在被巡察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巡察公告、设立征求意见箱,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泉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