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休前的迷失
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祖荣案。
张祖荣,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县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他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就是发生在其担任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0年,海盐进行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时任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的张祖荣,因踏实肯干、业务能力突出,被组织安排兼任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直至2013年10月(2012年起他卸任海盐县交通运输局领导职务,开始任同级别干部至退休)。
张祖荣刚到公交公司就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原有的车辆即将报废,又到了年底临近春节,采购新公交车成了当时的重点工作。
外地某客车公司是其中一个投标单位。2011年1月的一天,当时已下班回家的张祖荣接到一个电话,此人姓陶,正是该客车公司嘉兴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在招标之初就与他联系过。
“在我车里面,就把钱塞给我了,说这些都是正常的,没什么事。”对陶某当时送钱的场景,张祖荣记忆犹新,“推不掉,就收下了。收了以后,感觉拿了这5万块不是很舒服。”
当时的他深知,这个钱收得很危险。但后来,张祖荣还是在招投标文件中设置了一些有利于该客车公司中标的要求、指标、技术参数等,并在评委评分过程中帮忙打招呼,使该客车公司顺利中标。
然而,这不过是他们之间利益往来的开始。作为回报,陶某又先后给张祖荣送去了10万元和15万元人民币。张祖荣欣然接受了。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为了维护好与张祖荣的关系,2011年底至2012年初,该客车公司嘉兴地区业务经理陈某又给张祖荣送了15万元人民币和价值1.8万元的金条一根。对于这些,张祖荣也没有推辞。最终,在他的关照下,该客车公司的60辆车成功进入了海盐市场。
“想着自己这把年纪了,还这么拼命工作,只要本公司经济上清清白白、干干净净,这些外来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好处,是应该享受的。”张祖荣在忏悔书中反省道,这种心态让他对“感谢费”来者不拒。
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为拿到该县客运中心主体土建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项目,给张祖荣送上了2万元人民币。
他的老朋友陈某平系海盐某保险公司副经理,在张祖荣担任公交公司董事长期间,公交公司成了该保险公司的“大客户”。作为回报,陈某平以给张祖荣私车免费保险等形式,给他送上人民币9万余元。
……
“当‘收’成为一种习惯,给予他们‘帮忙’‘照顾’也就顺理成章。”审查调查人员说,张祖荣俨然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筹码。而这也为他后来被查处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2017年1月退休的张祖荣万万没想到,才享受了一年多的天伦之乐,自己就被查处了——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张祖荣于2018年8月接受海盐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张祖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2010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鸿远公交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并在客车采购、汽车保险业务、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18年11月,张祖荣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享受的待遇。
“现在,这些钱物对我来说意味着毒药。”如今,张祖荣终于意识到这一点,却为时已晚。(通讯员 马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