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将群众满意度测评运用于检验巡察整改成效上,在被巡察单位公示巡察整改情况一个月后,区委巡察办派出若干个工作组回访被巡察单位,对整改情况的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围绕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情况、整改结果真实性有效性等6个方面,采取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方式搜集群众意见,提醒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2次,收集意见建议31条。(甘士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