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重大事项会前酝酿不充分,存在临时动议、议而不决的情况。”“党建主体责任未压实,没有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在会昌县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会上,第一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近年来,会昌县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在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的同时,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
在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机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当面沟通或函询的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收集有关被巡察单位“一把手”问题情况,为每名“一把手”量身订制谈话提纲,确保有的放矢、谈出成效。在巡察期间,明确要求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参加会议、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看“一把手”是否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空转、落实浮于表面、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根据了解印证的情况,召开组务会共同研判,深入分析问题性质,列出负面清单,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
通过巡察,对存在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不力、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的单位,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及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特别是对“任性用权”、影响班子团结、推动工作不力的部分“一把手”,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彰显了巡察的利剑和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运用好巡察监督,进一步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巡前、巡中、巡后等各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会昌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会昌县纪委监委李晨、李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