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12轮常规巡察,完成对全市91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2388个,移交问题线索196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0件,党纪政务处分56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开展专项治理6次,完善制度机制27余项,受理群众来信287件,接待来访430人,谈话5638次,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这是十三届梧州市委巡察工作交出的一份令人振奋的答卷。
一份份政治体检”直指要害,一次次整改推动治理……自2016年十三届市委换届以来,该市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整改落实,持续发挥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有力推动政治巡察接续发力、创新发展,为助力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压实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该市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直接抓手,把深化政治巡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检验,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全方位领导,自上而下推动。
该市将巡察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统筹谋划。十三届市委换届以来,召开了市委常委会16次、市委书记专题会13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12次深入研究巡察工作。在队伍组建、力量选配、工作谋划、整改落实等方面倾心聚力,通过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点问题”达182条,并结合实践出台了《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意见,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实施书记工程”主导推动各县(市、区)建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7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全部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市县(市、区)巡察办全部列入党委工作部门,同时建立起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巡察队伍,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人员编制达到97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督导,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观摩研讨会、工作动员会、深化推进会、以巡促治会等30多次,不断总结实践成果,梳理存在问题,研究深化举措。同时,围绕巡察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34余项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前、巡中、巡后工作程序作出规范,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稳步开展。
全面覆盖,充分彰显利剑作用
在全覆盖任务上,该市统筹谋划,积极构建全市一盘棋”的巡察监督网,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视情采取多种巡察方式,推动巡察全覆盖形式更灵活,效果更明显。
为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该市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市县联动交叉提级巡+机动巡新模式。由市县两级联合组建巡察组,遴选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专业人员进行混编,对28个乡镇、县直单位和本辖区人防系统开展跨县(市、区)异地交叉巡察和机动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23条,其中涉及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2人,巡察干部不敢巡”、被巡察对象不怕巡”、基层群众不信巡”的困局得到有效破解。聚焦脱贫攻坚工作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等突出问题,以一巡一专题”模式,选取扶贫领域中的易地扶贫搬迁、低保五保、基本医疗保障、危房改造等4个专题,对4个县(市)直部门探索开展提级专题巡察,累计移交问题线索35件,发现了违规发放低保金、危改补助资金拨付严重滞后、扶贫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等一批突出问题,推动解决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156个。
该市原扶贫办1名副主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另外3名责任人也被诫勉谈话源自该市开展的一次巡察回头看”。为打破轮次限制,该市专门对尚未巡透的单位再杀一次回马枪”,让心存侥幸的感到震慑常在。目前,该市对8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13件,再震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此外,持续加大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制定《梧州市委巡察机构联系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方案》,加强市委5个巡察组对7个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制定《梧州市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县(市、区)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全面巡察,市县巡察工作稳定有序开展跑出了加速度”。
截至2021年12月,7个县(市、区)共对434个县直(乡镇)、99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完成县、村两级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面上问题12569个,移交问题线索1722件,纪检监察立案查处7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其中村级巡察发现面上问题7363个,移交问题线索896件,纪检监察立案查处3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8人。
扎实整改,做深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全,整改工作进度慢,请立即作出调整……”2021年10月,梧州市委巡察第五工作组到市工人医院党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整改漏洞进行及时提醒。不定期回访,是该市巡察机构紧盯问题推动巡察整改不打折扣的有效方式。
该市把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扎实的成果运用彰显巡察政治效果。
在市委领导带头改、巡察机构跟踪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改、被巡察单位主责改的工作机制推动下,从市委常委班子做起,强化领导、指导和督导,层层传导责任,对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等7大类21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先后召开市委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巡察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并实行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组织尚未被巡察的56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先行整改。与此同时,该市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规范完善双反馈”双公开”双报告”制度,推动真改实改。
此外,该市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截至2021年12月,市委巡察整改完成率达98.5%。(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