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印发《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结合贵州实际,从六个方面明确一体推进“三不”的实践路径,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贯通,把一体推进“三不”的理念思路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拓展运用到管党治党各方面,不断提高腐败治理效能。
《意见》指出,要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不敢腐”的震慑。严肃惩治腐败,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坚决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监督检查。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紧织密“不能腐”的笼子。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围绕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加强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创新。要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坚持系统观念和一体化思维,使一体推进“三不”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构建“三不”贯通协同机制,构建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罚、司法处理贯通协同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工作部门协助配合、案发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的“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推动一体推进“三不”理念延伸拓展,将一体推进“三不”理念思路拓展运用到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纪法情理融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全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统筹把握纪、法、情、理蕴藏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精准运用党的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意见》要求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一体推进“三不”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