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出差人员违规领取交通、伙食补贴;政府采购不规范,一些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提前支付合同款等”。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对系统巡察工作发现的3类11个共性问题给予通报,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查缺补漏。
2019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单位开展系统内部政治巡察,建立140多名的巡察人才库,开展业务培训,完成两轮对厅5个直属单位的巡察,并配合设区市委对2个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加强成果运用,促进标本兼治,是提升政治巡察综合效应的重中之重。在巡察整改落实中,该纪检监察组紧盯问题线索的同时,集中力量对巡察中涉及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提升核查办理质效,运用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推动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如,针对巡察某直属单位发现的个别干部多报多领差旅补贴、政府采购中未经验收提前付款等问题,督促该单位完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三年来,通过巡察累计推动建立完善制度69项。
下一步,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把督促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加强与驻在部门巡察、机关纪委、人事、财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合力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到位。(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