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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案件质量审核关

  • 时间:2022-04-03
  •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质量的关口、出口、窗口,起到监督制约、审核把关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审理部门责任重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对内注重将审理与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外注重完善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为促进法法衔接,喀什地区纪委监委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了《喀什地区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细则》《喀什地区关于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商制度,落实旁听庭审、通报判决书和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形成案件高质量发展合力。

  在此基础上,围绕纪、法、罪三类案件的证据标准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结合喀什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5个较为成熟的证据指引,交付各案件承办部门在实践中试点运用。

  针对基层办案能力不足这一短板,喀什地区采取“机关大讲堂”集中培训、“送教下基层”专题辅导、以干代训重点帮带、“老带新”手把手传授,以及“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打出“培训+竞赛+实战”组合拳。去年以来,全地区举办审查调查和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17期,培训人员3800余人次。此外,编写《案件审理业务指导手册》,帮助基层规范办案程序,掌握方法要领。

  为持续提升基层办案质量,喀什地区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有力抓手,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评查机制,既组织专门力量“走下去”,对12个县市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案卷进行查阅,严查细核案件细节,又把基层案件审理人员“请上来”,围绕典型案件,集中对问题线索处置、立案案件的程序、证据、事实及案件的定性、量纪、适用法规条款以及纪言纪语使用等情况进行交叉评查和“全面体检”。去年以来,喀什地区共对954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梳理反馈问题5080条次,通过对评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严把案件政治关、纪法关、政策关,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把具体个案的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把握,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违纪违法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深入研究、准确认定和严肃处理,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推动基层办案质量全面提升。”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杨新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7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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