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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完善监督机制 拓宽“微腐败”问题发现渠道

  • 时间:2022-04-09
  •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微腐败”问题一般较小,具有一定隐蔽性,依靠信访举报渠道只能是窥斑见豹。全方位完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对制约“微腐败”发展至关重要。为此,锦州北镇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了“微腐败”问题发现渠道。

  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北镇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工作办法》,在基层日常监督的责任主体上,由纪检监察室、协作区、镇街纪(工)委“三位一体”,分工协作、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即:六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指导,协作区重点监督问题整改,基层纪委协助配合;在监督内容上,将基层的工程建设、民政救助、涉农资金项目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列为重点监督事项;在监督方式上,重点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2021年以来,通过日常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线索345件,立案81件,给予党纪处分8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47人。

  依托协作区开展专项监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过去普遍存在不愿监督的问题。为此,北镇市纪委监委出台《协作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围绕违规操办、涉农资金项目、党政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等,由协作区统一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此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全年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99条,给予处分59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33人次。

  加强正风肃纪监督员末梢监督。市纪委监委统一印发培训方案和培训提纲,由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初任培训和日常培训,系统讲解监督范围、工作方法、相关政策以及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等;协作区负责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经验交流。截至目前,参加培训交流10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正风肃纪监督员的监督水平。同时制定《正风肃纪监督员年度考核奖励办法》,结合日常学习、走访群众、监督检查和反映线索情况,细化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核、给予资金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村“两委”换届期间,111名正风肃纪监督员当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对5名不合格的正风肃纪监督员解除聘任。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z/system/2022/04/08/0301175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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