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8月2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真改实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巡视,是对局党组的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落地落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8月24日,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省委第二巡视组印发关于巡视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专题部署整改工作。9月7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9月22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直面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以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引领巡视整改,切实强化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制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两个专项方案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健全巡视整改责任体系,局党组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持研究整改工作部署,细化制定136项整改措施,与各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整改工作责任书,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三)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导。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36条,编制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清单,分级签订整改责任书,形成“1+10”台账体系,实行清单管理、滚动推进。建立台账管理、定期报告、专题调度、跟踪督办、会商督导、约谈通报、台账销号、资料归档等8项工作机制,形成闭环体系。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22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动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指导分管处室和单位的整改工作。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通过专门督导、专题调研、专项会商,全程有力监督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集中部署2个专项治理行动,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治标与治本、抓常与抓长相结合,完善各类制度政策59项,形成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工作质量的持久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一)贯彻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深化医保改革任务方面问题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1)开展医保领域“看病贵”问题综合治理。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台账管理、学习传达、研究部署、跟踪督办、平台反馈、定期报告”工作机制,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向省委定期报告事项清单》,及时跟踪督办。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习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共计召开12次局党组会、9次局长办公会、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重要意义,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开展医保领域“看病贵”问题系统治理。省医保局党组以问题为导向,把长年困扰群众的“看病贵”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衔“看病贵”问题整改落实,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亲自调度、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在巡视期间,通过打出加大药品耗材集采力度、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组合拳,医保领域“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21年1-9月份,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29.51%、35.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3个百分点、4.23个百分点;职工和居民医保次均住院个人负担费用增长幅度与全国相比,比去年同期增幅差距缩小0.4和1.6个百分点,整改取得初步成效(因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在切换升级,数据暂时只能统计到9月份)。为巩固拓展“看病贵”问题治理成效,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看病贵”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解决医保领域“看病贵”问题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加大药品耗材集采力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与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2021年度安徽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探索开展联盟带量采购,推进医用耗材集采扩品扩围,预计全年可节约医药费用支出8亿元;落实国家集采药品谈判政策,218个品种在我省落地,年节约采购资金约24.58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探索,88个产品谈判成功,平均降幅47%,年节约资金约1.73亿元。四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9月16日,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医疗机构制剂医保支付管理机制;11月23日,会同药监、卫生健康等部门印发《关于继续做好我省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延长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政策时限,在有效解决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库存问题的同时,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五是推进区域总额付费改革,引导医院自主控费。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及省级试点,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目前,全省DRG、DIP国家及省级试点城市共14个,覆盖率达到87.5%,提前完成了国家医保局2023年试点地区覆盖率不少于70%的目标任务。1个DRG国家试点城市以及6个DIP国家试点城市在国家医保局组织交叉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开始实际付费的城市已取得初步成效,合肥市首批17家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000元、1300元。六是建立门诊共济机制,减轻参保职工门诊费用个人负担。制定《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经省政府161次常务会议通过。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及使用、建立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负担。七是加强“三费”管理,严控不合理费用支出。针对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增长过快的情况,在全国率先印发《安徽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控制办法(试行)》,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药费、材料费、检查化验费”涨幅控制标准,建立异地就医费用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截至目前,已印发4期费用分析通报,对涨幅超过标准的定点医院进行约谈。2021年前三季度,省本级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同比减少2061元,降幅为9.04%,节约医保基金支出4.39亿元,减轻参保群众个人负担2.22亿元。八是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九是开展“日间病床”试点,促进分级诊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参保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减轻群众费用负担。亳州市谯城区试点开展以来,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8%,次均费用下降758元,人均自付降低183元。十是健全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调整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梯次减负功能。截至10月底,全省共计支出8.43亿元,资助337.5万困难人员参保。
(2)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在全面总结太和县骗保案件查处经验和各地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经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24条具体举措。二是织密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网”。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先后制定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派驻督导、医保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异地交叉检查、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检查、清底彻查、专项整治及部门会商等14项配套制度。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12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重大问题。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机制,9月7日,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暨医保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对做好基金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推动市、县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医保基金监管议事协调机构。四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对18家省属医院和16个市4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和抽查复查工作。严格按照《2021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实现对26549家两定机构全覆盖检查。五是压实市县监管责任。对医保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四市开展飞行检查,并发出提示函,督促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责任。六是认真落实案件移送和通报机制。将医保违法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司法、纪检等手段开展联合惩戒,强化责任追究。向省卫健委通报省医保局去年检查的20家省级医疗机构医保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其余69家医疗机构违规情况已由各市县医保局分别向同级卫健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同时,将违法违规违纪情况及时移送和通报相关部门。七是推动省、市、县三级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建设。统筹谋划我省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建设,阜阳、安庆、亳州、宿州等11个市及部分县区相继建立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基金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八是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巡视整改期间,坚持立行立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集中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线上活动关注量达504.05万人次,开展线下宣传1606场次,印制发放《条例》38.32万份。组织开展医保系统和两定机构各类《条例》专题培训2100多场次,13万多人次参加培训活动,赴市、县医保局和相关医疗机构讲授《条例》16次。九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省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外网曝光台,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32起,全省共公开曝光1478起案件。
(3)积极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医保一体化发展。11月30日,与沪苏浙医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长三角三省一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目录〉(2021版)(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通知》,未来将优先新增目录内医疗服务项目,共计197个,有力提升广大群众对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获得感。二是建立常态化对标学习机制。制定对标学习沪苏浙政策文件和改革创新举措清单,赴沪苏浙实地学习考察两次,每两个月对标学习一次沪苏浙在本部门本领域出台的新政策。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基础上,制定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三是全面做实市级统筹。向尚未做实市级统筹的五个市医保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按照基金管理、政策制度、协议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五统一”要求,做实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上述各市在12月底前印发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将县区基本医保基金统一通过市级财政专户收支管理,实现医保基金的统收统支。四是开展医保制度政策梳理。集中开展结算类型、待遇算法、参保征缴等政策梳理,厘清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结算政策配置需求,为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奠定基础。五是加快推进省级统筹。印发《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方案》,在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分步探索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委托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开展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第三方课题研究,形成《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政策路径研究》初稿。截至目前,已实现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办规程、门诊慢特病病种和用药目录、认定标准、编码等医保业务全省统一,进一步夯实了省级统筹工作基础。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计划在2022年底前,统一建立全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省级调剂金制度,统一职工医保制度框架,整合衔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在2023年底前,统一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完善基金预算制度;在2024年底前,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管理分级分责、支付高效管用、经办服务更优”的目标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六是制定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清理基本医保特惠性保障政策,推进我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等脱贫攻坚期内的超常规措施安排,向三重制度保障常态化平稳过渡。
2.认真履行医保工作职责
(4)加强医保政策供给和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完成《安徽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草案)》编制工作。明确7个方面重点任务,细化5类保障措施,报省政府审议后印发。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雾化吸入、数字影像服务管理等8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授权87个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核定111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四是启动试行价格到期项目制定正式价格程序。委托第三方,对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36个医疗服务试行价格到期项目开展成本调查。按规定程序启动试行期满已形成正式价格且符合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等条件新增项目医保目录准入工作,促进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机构积极性。五是积极推动新增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在164个试行价格到期的新增诊疗项目中,对其中5家及以上省属医疗机构共同开展的35个项目,开展正式定价。按照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要求,将2个省以上共同支付的5个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并经2021年12月24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2年1月7日,已将文件报国家医保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与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实施。六是开展与沪苏浙和三明市价格比对工作。参考沪苏浙和三明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七是制定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推出共计5类16条举措,全力支持中医药发展,填补我省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政策空白。八是延长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期限。为确保患者用药的连续性,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原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政策暂延长到2022年6月30日。九是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提供了政策依据,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积极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5)强化为民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增强参保群众用药可及性。在全国率先建立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全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安徽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2021年版)》,明确双通道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定点零售药店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破解部分国谈药品“进院难”痼疾,提高参保群众获得谈判药品可及性,部分国谈药品在医院难以购买、群众到药店购买后无法纳入医保报销的问题,在政策和机制上得以解决。截至2021年10月,我省共有“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269家,其中市本级104家、县区165家,报销总人次达12.73万人,药品总费用达26632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6901万元,报销比例达到63.46%。二是明确全省统一的医保政策咨询电话。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与省政府办公厅对接,从6月份开始将医保咨询内容归并入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省直医保政策知识库并对12345咨询接线员进行政策知识辅导,确保答复准确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开展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交叉互评工作,对各市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自评报告报国家医保局。第三方测评结果显示,2021年,全省16个地市体验式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平均得分为48.20分(满分为50分),其中13个地市得分较2020年有提高,群众满意度比2020年有明显提升。四是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开展全省行风建设督查暗访,并分批以“一对一”的形式向各市及部分县区发出行风建设工作提示函,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落实。向2020年国家医保局行风建设检查通报的两个市下发整改任务书,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目前,两个市通过推行综合柜员制、增加机动窗口、布局医保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开通“掌上办”“网上办”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医保窗口排队时间长。同时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户外广告、电视台、移动交通工具、皖事通APP、报纸、自媒体、网站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杜绝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审核不及时情况,对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开展“回头看”,建立通报制度,对未审核的备案数量、平均处理时长、超时率等指标进行每日通报,督促及时审核,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线上备案服务。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服务的通知》,提高异地就医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提升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
(6)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医保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医保平台(安徽)上线进度,多次召开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会议,部署平台上线工作,约谈项目建设进度慢、序时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级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截至2021年12月,全省17个统筹区均已上线。二是扎实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全力推进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贯标落地工作,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为国家医保平台(安徽)上线奠定基础,实现医保数据全省共享。三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安全专题知识培训,要求自觉遵守《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异地就医管理信息子系统风险应急预案》,做好现有医保系统维保工作,防范化解信息安全风险。组织对独立医保数据中心的市医保局开展网络安全督查,明确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要求,并反馈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四是开展全省基本医保重复参保问题治理。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基本医保重复参保数据筛查并组织核查整改,避免重复参保问题发生。启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系统,共享全省居民医保参保数据,有效解决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问题。
3.强力推进医保制度改革
(7)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指导各试点市做好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及省级试点,试点城市覆盖率达到87.5%。建立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周报机制,及时掌握各试点市工作动态,并将相关经验做法报国家试点指导组。二是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房(床)收治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适宜日间病房(床)收治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探索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动分级诊疗,为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三是推进精神病患者按床日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指导方案》,探索建立符合精神病住院患者临床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四是实行“同病同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同一试点病种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按同一医保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结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轻参保患者负担。五是扩大省直医保按病种付费范围。印发《关于增加省直职工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病种的通知》,省直按病种付费病种从19种增加到109种。六是督促完善DRG相关病种分组。指导合肥市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建立DRG细分组815个,覆盖合肥市90%以上的住院病种。
(8)进一步拓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一是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形成国家、省际联盟、省级、地市集采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指导芜湖市、安庆市医保局开展血液透析器、冠脉扩张球囊、骨科脊柱和眼科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并提供平台支撑。截至目前,骨科脊柱和眼科人工晶体、血液透析器、冠脉扩张球囊已产生中选结果。二是大幅提高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金额占比。截至2021年11月,全省高值医用耗材平台总采购金额80.78亿元。三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专项集中带量采购。8月25日,完成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工作,88个谈判成功产品成交价格相对我省历史均价平均降幅为47.02%。
(9)全面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一是制定药品集采预付金操作细则。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工作实施细则》,有效缓解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推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医药集采政策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将价格招采考核指标纳入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考核范围,压实责任,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工作制度,按批次开展医保资金专项预付工作,医疗机构预付覆盖面不低于97%。
4.切实防范化解医保领域重大风险
(10)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全省医保基金风险预警体系。印发《关于建立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报告制度的通知》,指导各级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加强对各市基金风险防控监管;每半年开展1次全省基金运行分析,并召开运行分析会,通报全省各统筹区基金运行情况。二是提高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在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中开发部署统计报表模块,形成新的统计报表管理系统;梳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指标,在医保信息平台中开发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子模块,提高全省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防控能力。三是加大风险管控责任力度。10月27-28日,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共同召开预决算编制会议,现场对各市基金预决算编制进行指导;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收支平衡情况纳入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考核范围。向当年收不抵支的两市医保局下发提示函,责成其加强基金管理,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10月,两市医保局向省医保局报送整改情况,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措施。两市前三季度医保基金均实现当期收大于支,整改成效明显。(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跨年度结转、年底集中手工报销等因素,数据目前只能统计到2021年9月)四是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指导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手册》医保章节,强化基金预算管理。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落细落实。针对省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反馈的5类7个方面22个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梳理症结原因37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5项,制定整改措施65个。截至2021年12月,整改方案确定的65项整改措施已完成62项,完成率95.4%。二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9月22日,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印发《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三是制定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将意识形态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四是建立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初审机制。印发《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会前审核办法》,完善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机制,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五是调整完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对处室单位负责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力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方面问题整改
5.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2)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发挥局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领导作用,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开展医保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配合国家医保局在我省举办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培训班,各市医保局派员参加培训。四是明确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修改完善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并督促各处室、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3)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印发《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及成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织密织牢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落实的监督网,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印发《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为全局各级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提供依据。巡视反馈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参加学习17次,参加分管处室、单位支部组织生活会4次,会前,局各党支部书记按照要求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局党组书记针对干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谈心谈话提醒18人次,批评6人次。三是推进落实“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工作。制定“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专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省委巡视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四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入分管处室、单位开展广泛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9月22日,局党组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12人次,共提批评意见26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推进政治监督谈话问题整改。2021年6月11日,省政府分管领导与省医保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指出了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组班子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存在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同时提出了整改要求。截至12月底,11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14)全面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一是严格执纪问责。严格按照程序对相关同志给予党纪处分,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局领导分别对相关同志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和提醒谈话,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第二种形态,起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二是进一步堵塞机关日常管理漏洞。印发《关于加强办公耗材和用品使用管理的通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办公用品、公车管理规定,细化办公耗材领取使用、公车用车管理、加油、维修等环节,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机关日常管理漏洞。三是加强批评教育。处室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同志开展谈话教育,召开支部大会通报违纪行为,相关同志作出检讨和表态发言,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6.有效落实监督责任
(15)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将巡视整改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自觉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一是建立政治业务双学习制度。以组务会、支部会等形式,先后召开9次理论学习会,驻委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集中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中纪委、省纪委重要会议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最新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增进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认识,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强化医保业务学习,准确把握医保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及时与省医保局沟通,要求定期将中央领导、国家医保局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我省医保工作方面的批示指示,印发的重要文件、出台的重要制度、举措等,及时、逐件报送驻委纪检监察组,以便做好跟进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治监督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二是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沟通会商、专项督查、驻点监督、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进,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指定一名副组长对接联系省医保局工作,通过参加列席巡视整改有关会议等方式,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有关整改情况,及时提出具体督导意见,并对印发的有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规依纪查办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条,办结率100%。三是全面提升工作效能。11月上旬对省医保局开展巡视整改及政治生态评估专题调研,采取查阅材料、全员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省医保局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反馈、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做好“问诊把脉”,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专题调研结束后,结合查阅材料、全员谈话、问卷调查等结果,第一时间形成《关于对省医保局开展巡视整改及政治生态评估专题调研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向省医保局党组书面反馈。坚持从政治视角审视、分析和甄别问题,通过专题调研,梳理7项23条问题,督促省医保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政治监督有力有效。结合我组日常掌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驻委纪检监察组与省医保局党组专题会商通报材料提纲》,于11月底与省医保局党组再开展一次专题会商。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开展理论学习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监督执纪水平和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四是强化政治监督实效。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与省医保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3次专题会商,就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省委巡视整改、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以及问题线索处置等深入交换意见。创新工作方式,专门拟定《驻委纪检监察组与省医保局党组专题会商通报材料提纲》,事先向局党组征求意见,做好统筹谋划,确保会商取得实效。11月中旬对省医保局党组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情况书面材料,就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紧盯“关键少数”,8月以来与省医保局全体干部,重点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多轮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查找问题不足、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干部职工真实思想动态。五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认真落实《驻委纪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联系协作机制》,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通过专题会商等方式,与省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抓好年度重点工作、问题线索处置等深入交换意见,督促提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先后5次派员到省医保局进行驻点办公,驻点期间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融入式抓好日常监督。围绕重要节点、重点任务加强督查,“近距离”开展工作督查,共对省医保局及其直属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6次。六是把握监督重点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驻委纪检监察组主动参与监督我省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定期赴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办监督有关工作。时刻紧盯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行动,指导做好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等。组领导结合实际,通过督查督办、“带案下访”等方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就反映较为强烈的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扩大医保报销范围等问题,主动研判梳理,向省医保局、省卫健委提出书面意见建议。七是完善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驻委纪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联系协作机制》,通过参与或列席方式,对省医保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专题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进行全程监督。坚决克服工作与会议冲突的矛盾,做好统筹安排,确保重要会议有人参加。8月以来,派员列席省医保局13次相关重要会议。明确组内分工,由一名副组长负责分管对接联系省医保局有关工作,保证工作的稳定性、监督的连续性。对组内同志参加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八是加强内部管理。召开专题组务会研究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组领导在会上专门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同时,明确专人与省医保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等处室做好沟通对接,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等,便于做好统筹安排。提升监督质效,组领导在参加和列席会议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主动提出监督意见,并在事后由专人做好记录,留存备案。
(16)强力推动机关纪委严格履职。一是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7月份、9月份,分管局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机关纪委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参加驻委纪检组组织的培训;安排新任机关纪委委员参加省直纪工委培训。三是加强机关纪委组织建设。经机关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完成机关纪委委员的调整。四是加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审核。加强对公务员考核办法等制度学习;完成2020年度全局干部职工考核等次评定工作。
7.全面实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7)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健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监管制度。印发《关于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工作,优化收付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每月月底前将异地就医省级支出户的当期清算资金收付情况报省财政厅审核,主动接受财政监督。二是加强关键岗位借用人员管理。加强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提高廉政防控意识。制定借用人员保密协议文本,组织规财处、医保中心、异地就医中心全体借用人员及时做好保密协议订签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切实增强人员保密意识。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准确排查各经办环节风险点,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清单,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制衡原则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型、职责和权限,经办、审核岗位分设,落实岗位责任制、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制和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财务、医保经办等关键岗位指定在编人员牵头负责,对存在风险的工作严格把关。逐步将银行、保险等第三方机构人员调整出财务及医保经办的关键岗位,将正式在编人员充实到关键核心岗位。三是完善商保经办机制。印发《关于调整省直职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通知》,完善省直医保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经办工作办法。开展2021年度审核结算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承办人员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的监督指导,强化内控监督管理。
(18)有力防控关键环节风险。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0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18个,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承诺书)》86份。加强廉政防控教育,提高廉政防控意识,做出廉洁承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到人。二是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排查。督促各处室、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典型案例,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完善防范措施,健全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印发《违规违法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各支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对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开展明察暗访。
8.从严从实改进工作作风
(19)强力推动履职尽责。一是修订完善省直行业单位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定。印发《安徽省直行业单位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健全完善在皖央企行业单位医保业务经办管理模式。二是加强对在皖央企医保业务经办督查。召开行业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加强审核人员工作责任,优化审核工作流程;对4家行业单位开展业务经办督查和病历抽查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杜绝重复报销事件发生。三是推进重复报销事件“零发生”。将零星业务重复报销的系统逻辑判断指标,嵌入新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对重复报销自动识别和预警;在日常“三级”审核的基础上,自2021年6月开始,增加专人负责重复报销审核环节;对已审核完结的病历进行抽审。截至2021年11月,共计筛查审核病历1771份,有力防范重复报销问题发生。四是提高医保基金清算效率。完成2020年度省直医保基金清算报告编制,并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年度与各医疗机构年度往来款项的收付清算工作。五是优化清算工作流程。制定《省直医保统筹基金清算工作流程规定》,编制清算流程图。严格按照清算流程图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清算工作。提前部署2021年度清算工作,先期开展专家审核病历工作,确保清算工作在次年6月份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改进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整改
9.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20)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切实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会议管理制度》,强化程序意识,实行会议审批、议题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二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加强会议管理。要求处室、单位就上会议题事先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并按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专题培训,印发《法治审查等工作重要提示函》,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作为发文必备前置程序,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材料、程序等内容。坚持立行立改,对巡视期间自查发现的未经合法性审查违规发布的1项文件,按规定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后,重新印发。截至2021年11月,已办理合法性审查24件。五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9月22日,局党组认真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开诚布公讲问题,未再出现以各种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六是建立民主生活会材料会前审核制度。印发《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会前审核办法》,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前进行材料审核,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七是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份,各党支部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到各联系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8月20日,党组书记参加指导联系点党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9月22日,局党组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12人次,共提批评意见26条。
10.补齐干部队伍建设短板
(21)统筹谋划干部选拔任用。一是统筹谋划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局组织人事工作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干部选拔任用批次,启动新一批处级以下职级公务员晋升工作;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意见征求和处级领导干部人岗相适测评,了解干部干事创业意向。二是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意向摸底调查,印发《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干部轮岗交流。三是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分析研判。局党组每年开展一次“一报告两评议”,加强对干部选拔情况分析研判。四是打通二级机构人员上升通道。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通过竞争性考核,选拔1名年轻干部转任机关任职。
(22)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印发《省医保局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与分析研判。规范干部考察程序,将民主测评列为干部考察的内容;规范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规范撰写;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分析研判。制定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定期常态化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制定职级公务员定责履职指导意见。印发《省医保局职级公务员定责履职规定》,明确职级公务员的职责。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意向摸底,在编制职数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开展局属单位干部转任局机关工作。
(23)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教育。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培训,明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纪律和要求,确保干部认真、如实、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提高填报工作质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及时开展报告事项补充填报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对查核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认真研判,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对不如实报告情况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加快人事档案专审进度。按程序开展初审、复审和调查认定。
11.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24)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建立考核机制。明确党建考核“一票否决”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平时考核制度。三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局党组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建重点工作督查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回头看”汇报,并将督查和“回头看”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按照局党组部署,继续做好年度机关党建收尾工作和2022年度工作谋划。四是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9月中旬-10月中旬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至各党支部督促整改完善。加强问题研判,巩固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工作责任。五是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10月25日,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提升全局党务工作者自身业务素养,提升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能力水平。六是要求相关支部按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两个党支部对近3年来党建工作计划进行自查自纠,找出差距和不足,并责令作出说明。按照省局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要求,完善修订《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七是明确党建重要工作纳入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须经支部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四)压实整改责任,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方面问题整改
12.切实履行党组整改主体责任
(25)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党组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肩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率先垂范,带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全面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反馈会、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调度推进会等会议共22次,多次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直接部署、协调、督办巡视整改事项。二是建立“一书三单”考核制度。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一书三单”(任务书、提示单、督办单和成绩单)考核制度,依托局OA办公平台,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三是开展月度工作事项公示试点。局办公室已于8月份开展月度工作事项公示试点,通过晒工作量、亮成绩单,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四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局党组组织对巡视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并建章立制,坚决堵塞制度漏洞,避免同样问题再次产生。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单位,下发提示函,对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五是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能力。通过电话、网络答疑、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10月29日,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医保政策培训会议,针对审计、巡视中提出的违规问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六是强化医保协议管理。修订完善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文本,组织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及养老护理机构及时签订省直医保服务协议文本。对10家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结算服务和核减违规医保费用处理。七是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信息化建设。10月28日,制定智能审核规则,在医保新信息系统中,增加及时发现提醒、及时应对处理功能,减少人工审核自由裁量空间,提升系统审核的精准性。八是提升医保基金征缴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开展2021年度省直医保征缴的审核工作,完成835家基数审核工作。按照稽核工作方案,对部分参保单位完成征缴稽核现场工作。通过发放《省直医保ABC》政策宣传手册、公众号定期推送、送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以此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筑牢理论根基,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局党组坚决在政治学习和理论武装上走在前、作表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谋划推动“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支部党员、向群众身边延伸。严格执行《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修订后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完善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系统规划,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发挥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与分析研判,深入了解干部在重大斗争中的政治表现、为民情怀和能力担当,根据岗位需求认真分析、反复比较,做到择优而选、因岗而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的重点任务分办、落实、跟踪、问效机制,把党建工作融入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当前巡视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对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注重巩固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持续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实际效果。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四个融入”,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统筹用好巡视成果,为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9029707;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569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5楼506室(邮编:230061);电子邮箱:ahsybj@126.com。
中共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