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委2022年第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十届杨陵区委巡察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整体布局了新一届杨陵区委巡察工作,既谋长远,又重当前,为确保实现十届杨陵区委巡察全覆盖提供了总体遵循。
《规划》将“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明确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和区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高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划》突出“三个聚焦”,紧盯“关键少数”,梳理提出4方面11项监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职能职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方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等情况;围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及干部职工自身作风建设情况;围绕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办理情况。同时,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深化对村(社区)巡察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将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区委巡察工作整体规划,持续深化“12345”工作模式,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高质量推进一届任期内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
《规划》突出科学谋划、高点起步、循序渐进。实施板块轮动,将巡察对象细化分类为镇(街道)、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含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区管国有企业、村(社区)四大板块,按照板块轮动、同类同步思路,分类别分步骤有序推进;明确目标任务,提出5年内要完成对63个区级巡察对象以及73个村级巡察对象,共计136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要求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3轮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巡察党组织25个左右;创新巡察方式,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日常监督掌握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专常结合、“点穴式”“机动式”巡察。在完成巡察全覆盖基础上,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新生问题,持续形成震慑。强化成果运用,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杨陵区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辉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区委研究制定《规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完成十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抓好对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具体实施责任,着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贯通的监督网,推动巡察全覆盖,实现监督常态化。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推动新时代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杨陵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