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2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整改期限内已完成巡察意见整改313项,评估整改落实94.94%,被巡察单位完善建立制度132个,20个长期整改问题持续跟进,巡察整改取得较好成效……”近日,巴州党委巡察办对十届州党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回头看”实地查看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巴州和静县纪委监委 崔红杰 摄)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抓实涉粮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州党委巡察办制定《自治州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制定下发自治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方案,联合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10个巡察整改评估组,通过采取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多方“会诊”等方式,对全州20个涉粮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成效全面评估。
“《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将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建章立制等4项评估内容细化为17项具体评估指标,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操作性更强,考核结果更公正。”巴州党委巡察办主任徐伟红介绍说。
该州采取“自评+审核+验收+销号”的方式,先由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开展自评,形成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上报州纪委监委审核,而后州纪委监委结合前期掌握情况逐条验收整改进展情况,紧盯问题台账清单“按图索骥”,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根据自治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形成好、较好、一般、差4个评估结果,作为整改成效的重要依据。
“回头看”实地查看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巴州和硕县纪委监委 贾洪明 摄)
对评估中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评估组进行客观、公正、合理的梳理,建立台账,划分问题类型,确定整改完成时限进行整改;对难啃的“硬骨头”,评估组进行深入研究,挖出病根,建章立制,为精准整改明确方向;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及时提请追责问责,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的“再监督”。
目前,对2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各评估组发现并反馈问题63个,提出意见建议58条。(巴州纪委监委 李众旺 曾华荣 | 责任编辑 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