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自全市供销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沈阳市于洪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案件查办、问题整改、推进建模、完善治理,强化部门联动、同向发力,促进供销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查”——加强全面核查,实现清仓见底。专项启动第一时间,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将案件排查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由区纪委监委案管、信访部门对十八大以来涉供销合作社系统案件进行梳理。由派驻组结合日常监督,对区供销社系统人员开展个别谈话,摸排线索。由区委巡察办将供销社系统的巡察延长至6月,与供销系统的机动巡察形成合力,深挖问题。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1个,已立案6件,处分4人。另有5人在政策感召下主动说明问题,并退款。
“改”——注重管住长远,提高整改实效。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区供销社系统自建立以来,几经改革调整,“三资管理”和人员管理存在监管空白和灰色地带。为提高整改工作成效,区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责成派驻组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尤其是在建章立制方面,形成系统制度体系,强化内部监管,促进标本兼治。目前,区供销社在严格财经纪律、资产监督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关于下发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通知》《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于洪区供销系统人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基层供销社也在同步推进中,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有力防范企业廉政风险。
“建”——推进数据建模,强化权力监管。为落实沈阳市纪委监委关于“一专项一建模”要求,区纪委监委以办案室和派驻组为核心,围绕专项整治中查找出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和所属企业运行监管漏洞,深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和监督清单,并推进供销社系统监督模型建设,实现项目、资金、物资、决策、权力全部数据化、电子化、公开化。通过数据比对,发现问题9条,包括租金收缴、“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问题,已立案5人。
“治”——坚持系统盘点,促进多方共治。为有效提升供销系统管理水平,区纪委监委责成区委巡察组结合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开展了对区供销社基层社历史沿革汇总和供销系统公有房产清查工作,并通过查阅资料、查看账目信息、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方式,系统梳理了于洪区供销系统的“前世今生”,形成了《关于区供销社基层社历史沿革和公有房产清查的报告》。报告在梳理区供销社下属的12家基层单位历史沿革、资产处置情况、现有资产情况、财务信息及人员情况的同时,就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廉政风险,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为提高全区供销系统治理水平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