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部署,经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4月18日开始,区党工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分别对区城乡交建中心、区财政金融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开展巡察,巡察驻点时间约一个月。
根据中央、省委和实验区党工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党工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还通过平潭时报、平潭新闻、平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了巡察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信访受理范围等内容,并在被巡察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巡察公告、设立征求意见箱,进一步畅通巡察监督渠道。(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