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立足派驻监督工作实际,紧盯“关键少数”,做实日常监督,以更加有效的监督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博州纪委监委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工作任务。对负责办公物品采购、工程项目管理、审批事项等工作的同志,采取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做到关口前移、警钟长鸣,督促各单位(部门)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2021年,我们共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99次,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反馈意见建议54条,就有关问题谈话函询被监督单位科室负责人1人,与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谈话10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32次。”博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介绍。
紧盯节日节点,博州纪委监委通过下发廉洁过节提醒、印发关于廉洁过节倡议书等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节假日值班值守及节日“十严禁”等纪律。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在节假日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线索2件,立案2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
为切实增强派驻监督工作实效,博州纪委监委还制定《博州纪委监委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和被监督单位有关会议制度》等10项派驻监督制度,建立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机制,采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晒、季度清的方式,推动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运用‘室组地’联动的方式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通过统一监督要点和实施标准,推进派驻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博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