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纪委监委探索实践“室组乡街”联动协作机制,整合区、乡镇(街道)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8个监督执纪协作区和1个审理协作区。设立审查调查协调组、监督检查办公室和审理审核办公室,统筹监督、办案、审理工作,通过联动交叉监督、联合协同办案,“下沉、上挂、搭台”的审理审核模式,推动实现从不善发现问题到精准发现问题、从办案“零突破”到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的转变。
“室、组、乡、街虽各有所长,但亦有所短,必须用实用管用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攥指成拳,促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高新区(新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区纪委监委将联动协作机制作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抓手,依托监督执纪协作区,统筹开展“清单化”监督,采取循环式、机动式、驻点式、查阅式、下沉式、嵌入式、走访式“七式”监督,有力推动监督“触角”延伸至“神经末梢”。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室组乡街’联动协作机制,逐步深化‘清单化’监督,进一步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树立一体推进理念,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基层监督工作体系,全力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护航人’,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高新区(新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徐梦龙)